在熙熙攘攘的俗世大道上,有的人在中途就選擇一隅小站,提前停下自己的人生列車,靜聽花開花落;有的人卻愿與星辰為伴,縱是身心俱疲也要奔赴那遠方的山海。
那些前行的人們走到哪里了?這過程或許沒有電影那樣精彩,但是,故事中的每一幀鏡頭,足以撩動人們的心弦。
這些年,他作為中國民營企業的法律顧問,堅持不懈地追求法理,以一位律者的樸素信仰,為捍衛民營企業的正當權益而上下吶喊、東西奔波。他不為名、不為利,只為了讓手中捏著的律師執業證上那枚燙金的國徽更加熠熠生輝!
他就是北京盈科(寧波)律師事務所管委會主任張民元律師,一位知識產權領域中的王牌律師,帶著敬意來領悟中國知識產權律師執業的跋涉歷程及其在涉外知識產權國際抗爭與保護的那份責任擔當。
冰壺秋月,超世拔俗 張民元律師生于1970年,其父是一名光榮的共產黨員(在宜昌縣鄧村鄉擔任黨委書記近三十年),他的血液里流淌著為國奉獻的紅色基因,從小到大,也都是遵循著父輩的期望前行。1988年,他以湖北省宜昌縣高考文科狀元的身份考進武漢大學。值得一提的是,八十年代的大學生,都經歷了思想解放的洗禮,基本形成了獨立思考的能力與品質。張民元律師所就讀的武漢大學在當時更是被譽為“校園里的深圳”,思想氛圍活躍,也正因如此,這里誕生了大量的詩人、哲人和律者,張民元就是其中的一位。
有趣的是,張民元律師小時候名字叫“山神”,后來又改名為“燕雀夢”,直到2001年,張民元律師組建了一支從事非訴訟法律服務的專業團隊,他為這支專業的律師團隊命名為“法智衛士·心鑰師”,其前期主要業務是從事民營企業法律顧問,后來逐漸轉型擔任企業破產重整的破產管理人、上市公司風險防范的數字法律顧問、社會管理與公共服務標準化。簡單說,他的專業領域主要涉及三大塊:一是法律顧問;二是證券風險控制;三是服務業標準化。由此可見,張民元律師執業的方向一開始并非是知識產權領域。
據張民元律師透露,他的專業與愛好也都不是知識產權方向。更讓人不可思議的是,他最初接觸到“知識產權”這個概念之時,內心里甚至還有些抵觸。因為他覺得知識產權的概念和制度都是從西方國家引進的,其制度生長的基因和土壤是西方的個人財產私有化,其法律制度的核心是“私人財產神圣不可侵犯”,西方知識產權制度本身就是“知識權利”與“西方資本”相結合的產物,其核心實質便是“知識權利私有化”。作為社會主義接班人的他,對“私有化”頗為抵觸,也就不足為奇了。
不過,身為律者的張民元有著與生俱來的敏銳視覺,當他看到一幕幕關于西方知識產權制度原搬不動地進入中國、借著知識產權所獲得的壟斷收入的畫面時,內心里五味雜陳,同時也“怒發沖冠”。與此同時,當他每每聽到深受其擾的民營企業家的抱怨與無聲的控訴時,心頭上總會涌上一股義憤填膺的沖動。
善于思考的張民元律師意識到,這樣的結局就是,中國民營企業的絕大部分權益都會被這些壟斷資本家據為己有。作為一名有思想、有家國情懷的律師,他很快意識到這種原封不動地“拿來”,勢必會像蝴蝶效應一樣,形成一系列的制度性漏洞,這對我國不計其數的民營企業而言,如同啞人吃了黃連,是有苦難言,彼時的張民元律師百感交集。
才豐氣盛,銳挺飆興 為了捍衛國內廣大民營企業的正當權益,張民元律師決定為那顆無法撼動卻又樸素而高尚的赤子之心而“宣戰”。
2006年,為了與西方知識產權制度的拿來主義相抗爭,為了堅決擁護建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知識產權制度,更為了律者奉為圭臬的公平正義,而立之年的張民元帶著律者風骨,發起并成立知識產權保護協會。他希望在政府的引導下建立中國特色的知識產權保護體系,而協會成立的宗旨恰是保護民營企業知識產權。
2010年,張民元又策劃并發起浙江省知識產權宣傳巡回演講,2012年,他當選浙江省律師協會知識產權專業委員會主任,并在浙江省知識產權研究會的年會上發表了《培育符合國情的知識產權主流文化》一文,提出知識產權制度從西方引進之后必須中國化,應建立以社會主義公有制為基礎的中國特色知識產權主流文化;同時,該文章在年會上獲獎了。到了2014年,他就入選第四批國家知識產權高層次人才,2015年受聘擔任中國僑聯法律顧問委員(知識產權類)。
自2015年以后,張民元有了新發現。當個別外國人打著“公平保護”國際知識產權的旗號,開展看似理所當然、實則別有用心的商業性維權,國內一些民營企業在知識產權領域受到了不公平對待,他所擔任法律顧問的部分民營企業或多或少都受到了這種不公正的商業維權的攻擊。
作為中國民營企業的法律顧問律師,張民元決定用一己之力捍衛這些深受其害的民營企業的利益。自此,他也開始了“亮劍”之路。
就這樣,在一起起由外國人發起的、以打擊我國民營企業的所有侵權訴訟案件中,張民元總是作為代理中國民營企業訴訟案件的被告方律師,從基層法院打到中級,從中級法院打到高級法院申訴,從高級法院打到最高人民法院再審,到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一次又一次的“亮劍”之舉與中國長達十年之久的“國際知識產權公平保護”潮流“背道而馳”的,屬“逆行”行為。而他就像“俠客”一樣迎難而上。
以浙江新岱美公司被日本泰極愛斯發起的專利維權訴訟案為例:
2015年11月,浙江新岱美公司被日本泰極愛斯發起的專利維權訴訟,從寧波中院一審開始,張民元律師代理被告抗辯,日本泰極愛斯撤訴后重新起訴,寧波中院判新岱美公司賠償260萬元,后上訴至浙江高院,被維持原判,申訴至最高人民法院,獲得受理并開庭審理之后仍維持原判,后又向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申請最高人民檢察院抗訴,被駁回;2022年5月,張民元律師代理浙江新岱美公司向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國家賠償”的行政訴訟……
張民元律師不怕苦不怕累,像極了滿身沾滿鮮血卻仍在戰場奮勇殺敵、孤軍奮戰的將軍一樣,哪怕是被對方代理人嘲笑并譏諷為“纏訴”“嘩眾之嫌”“典型缺少法治常識”……他都一笑而過,不改初衷,堅定地為我國不計其數的民營企業爭取正當權益,他說,這就是他的使命和職責。
同時,張民元律師以筆為武器,在各大媒體發表了諸如《一切知識屬于人民》《知識無國界,知識財富的權利人有祖國》《知識產權“亮劍”,劍柄應握在人民手中》《公平保護知識產權,維護人民根本利益》等一系列關于知識產權現狀的專業性文章,可謂于無聲處聽驚雷!
斷而敢行,行成于思 2017年,張民元律師在中共中央黨校主辦的《中國領導科學》雜志發表了《從生態環境視角談知識產權制度改革》一文中提到:西方知識產權制度引進中國之后,與中國的生態環境不是很和諧,并提出對知識產權實施國家監督、設立國家知識產權發展總公司等多項前瞻性的制度性建議。
他認為:西方的知識產權制度,是知識權利與私有化制度相結合的產物。而我國現行知識產權制度照搬西方知識產權制度,會有“水土不服”的問題,這樣一來,使得中國個體企業生產出來的產品很難獲得我國現行知識產權制度的保護,從而受制于外國的“品牌”“專利”“商業秘密”等保護機制;特別是中國農村的集體商標、原產地證明、傳統工藝、祖傳秘方等知識產權,在目前只能依靠《非物質文化遺產法》的弱保護。為此,2019年,張民元律師聯合浙江省人民檢察院申報了《涉外知識產權保護的檢察與監督——以國家政治安全為視角》課題,獲浙江省委政法委、浙江省法學會一號重點課題立項,在結題報告中指出了“涉外知識產權商業性維權正在對國家和人民利益造成一定的損害。”2019年,司法部為了表彰張民元律師在知識產權領域所做出的努力,將其入選為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師人才(知識產權類)。
目前,在國內知識產權領域,張民元律師早已榮獲“第四批國家知識產權高層次人才”“司法部千名涉外律師人才(知識產權類)”“浙江省優秀專業律師(知識產權類)”“寧波市人民政府法律顧問(知識產權類)”等一系列知識產權類的榮譽及專業稱號,讓他內心難過的是:這些榮譽都是國家知識產權局代表國家授予他的榮譽,他卻代理著一起又一起“知識產權行政訴訟案”,作為一名知識產權專業律師,誰愿意去與自己的“娘家人”對簿公堂呢?個中滋味,唯有自知。
多年來,通過這一系列法律實踐,促使張民元律師一直在沉靜思考,在風雨中逆行。他坦言:他對國家知識產權局提起“國家賠償”和“請求確認受理外國人申請‘撤三’行政行為違法”的行政訴訟,其目的不是想贏得這些個案的官司;就算個案官司勝訴,受益的也只是個別的當事人。而他真正擔心的是:大多數民營企業目前仍在遭受著外國人和外國企業發起的知識產權攻擊,若是我國現行的知識產權制度性漏洞得不到彌補、知識產權司法缺口得不到糾正,這些民營企業就會一直處于被動挨打局面。為了扭轉這種被動局面,哪怕前方是熊熊烈火,他也不會退縮。為了胸中那一份熾熱,就算被濃煙吞沒,他也無怨無悔。當然,他也一直在用實際行動詮釋著一句樸素而又耐人尋味的話:“要抗造,要經得起摔打。”
張民元律師對祖國和人民愛得深沉,作為律者,在未來,他會始終堅持“以人民為中心”“以法理為中心”,為廣大的民營企業家在知識產權領域的正當權益鼓與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