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做好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意見》提出,力爭2030年前實現碳達峰、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的目標,強調把碳達峰、碳中和納入經濟社會發展全局,加快形成節約資源、保護環境的產業結構和生產方式。
2022年3月4日,全國政協委員、中泰金融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馮藝東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他帶來的提案中,有一份就是關注國家“雙碳”戰略和綠色發展。
馮藝東說,節能減排、回收利用是發展循環經濟和建設節約型社會的關鍵點。然而,目前我國商品過度包裝現象仍較為普遍。《中國包裝行業運行報告》顯示,全國包裝行業累計完成主營業務收入已逾萬億,以紙制品、塑料容器、金屬容器等為代表的包裝物市場需求仍呈明顯上升趨勢。現階段過度包裝風氣不減,嚴重阻礙了節約型社會和“雙碳”目標的實現。
他帶來的這份《關于避免商品過度包裝,推動綠色發展》的提案中,提到過度包裝造成資源浪費與環境污染,同時還增加了各環節成本與消費者負擔。
為此,馮藝東在提案中提出三點建議:
一、完善商品包裝領域制度建設,加強執行情況監管
一是完善制度建設。依據我國國情,發揮監管部門、行業協會組織等的作用,完善商品包裝相關制度,細化各行業、各類產品具體包裝標準,形成差異化的包裝標準體系。二是加強對已有制度執行情況監督。各級政府應明確執法機關的主體和程序,成立專門機構協調政府部門、專業檢測機構和消費者共同執行監管工作,增加對商品過度包裝情況的抽查頻率和處罰力度。
二、分列商品和包裝價格,按需選擇包裝類型
選取有條件的商品或平臺試點,在銷售環節分別列示商品價格和包裝費用,并逐步進行推廣。針對加固或精細化包裝額外收取包裝費用,并設置不同的產品包裝等級及相應費用,消費者可根據自身需要對包裝類型進行自選。在保證運輸安全的情況下鼓勵消費者選擇基礎類、簡易類、環保類包裝,針對該類型包裝建議不單獨收取包裝費或進行包裝費用補貼。
三、推廣綠色包裝材料,發揮稅收調節作用
推廣采用可降解、可循環使用的綠色包裝材料,加強低成本環保類包裝耗材研發攻關,提高商品包裝材料的易處理性和可回收率。嚴控商品生產企業、快遞公司等的包裝耗材成本,杜絕生產與運輸環節的重復包裝和過度包裝。發揮稅收調節作用,設定包裝費用占比指導線,對于包裝成本占產品總成本比例過高、包裝總費用占企業整體營收比例過高的企業加收階梯型環保稅,推動企業節簡包裝、綠色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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