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全國兩會即將閉幕。今年的政府工作報告中指出,持續改善生態環境,推動綠色低碳發展。加大重要河湖、海灣污染理整治力度。
海洋是生命的搖籃、資源的寶庫,隨著工業革命的興起和產業升級的需求,人們對海洋探索的熱情不斷高漲,渴望從海洋中獲得“取之不盡”的各類資源。在向海洋索取的同時,人們對海洋環境的破壞也隨之產生,其后果也在不斷累積。
2021年4月聯合國發布的《第二次全球海洋綜合評估報告》指出,過去的50年間,全球低氧海域的面積增加了兩倍;近90%的紅樹林、海草和濕地植物,以及超過30%的海鳥面臨滅絕威脅;海洋對全球氣候的調節作用正在被削弱;過度捕撈造成的經濟損失每年高達889億美元。
“我國的海洋環境污染具有來源廣、面積大、持續久、防治難和危害強的特點。”全國政協委員、中國科學院海洋研究所侯一筠表示,自改革開放以來,沿海海洋經濟基本沿襲以規模擴張為主的增長模式,近海海洋生態系統受到嚴重威脅,突發性的污染災害事件從“偶發”演變成了“頻發”,具體呈現以下特點:
一是陸源污染。主要指工業三廢、城鎮生活垃圾和農業養殖造成的污染。我國海洋污染物總量的80%以上來自陸源污染物。二是海洋工業污染。主要指海洋油氣開采、運輸船舶排放以及海上事故引發的污染,對環境影響最嚴重的是突發性溢油事故。三是近海養殖和捕撈污染。盲目建設海水養殖設施,過度開墾海洋資源,產生大量氮和磷,造成水體富營養化,引發赤潮。此外,近海漁場處在超負荷捕撈狀態,經濟型海洋生物群落損失嚴重,也降低了海水的自凈能力。
侯一筠介紹,盡管近年來我國的海洋環境監測水平和海洋污染防控技術有了大幅提高,但監測站點布設、時間頻率設置、要素篩選,均無法滿足監測工作基礎性、連續性和長期性要求。此外,我國海洋環境保護的相關法規標準體系仍有完善空間,且海洋環境保護立法進度和海洋污染管控綜合執法力度亟需加強。
就海洋運動本身而言,其一個顯著特點是大洋之間、大洋和邊緣海之間的互通性,海洋污染物在“海風-海浪-海流”的共同作用下的遷徙,往往不受人為邊界的制約,越界污染不可避免。因此,要解決我國領海及專屬經濟區內海洋污染的問題,需要周邊各國的共同努力,開展廣泛的國際合作。
針對我國海洋污染的特點,如何加強海洋污染監控和防治?侯一筠提出了四條解決方案:
一是完善海洋環境保護戰略與規劃。借鑒發達國家海洋環境治理模式與經驗,修訂《中國海洋21世紀議程》,科學制定我國海洋環境保護戰略,明確工作目標、基本原則及路線圖,規劃不同海域功能定位,劃定生態紅線。
二是加強海洋環境監測能力建設。在重點關注海域,對海洋生態環境以及水文氣象等背景參數,實施快速連續跟蹤監測,提升數據實施處理以及傳輸、信息制作與分發的地面支持系統的水平。此外,減少部門間不必要的重復性監測,加強部門間協作,使海洋環境質量監測真正實現系統化和整體化。
三是建立國家海洋數據網絡共享平臺。明文規定使用方法和準則,保證海洋觀測數據的時效性、共享性和安全性,實現數據在使用過程中的利益最大化;加強科研與監測的有機結合,注重科研成果在海洋監測實際工作中的推廣應用,提高監測質量水平。
四是加強國際間合作交流。在黃海、東海、南海積極推進雙邊、多邊環境保護,加強涉海污染防治。積極借鑒國外的現金經驗和技術,加強國際合作,共同進行有關海洋污染的調查、研究等活動,在合作過程中互通有無,盡快提高防治海洋污染的能力。
“海洋環境保護,是地球上所有人類的共同責任。”侯一筠認為,在全球氣候變化背景下,海洋污染防治必須建立具有前瞻性、系統性、協同性的海洋污染防治管理系統,逐步構建海洋污染防治體系,加強海洋領域應對全球氣候變化,以及在生態環境、資源和社會保障等方面的公共服務能力,持續推進海洋生態文明建設和國家海洋治理現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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