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約用海”是我國海洋強國建設和生態文明建設的理念,是實現海域資源合理配置與科學利用的重要手段。未來,打造海上綜合能源開發體系,由單一資源開發向多能集成開發轉變是必然趨勢,同時也具有積極意義。
“當前海洋能源綜合開發尚缺乏統一規劃,海洋油氣、海上風電目前是作為獨立資源開發,資源開發規劃和批復主體不同。”全國兩會期間,全國政協委員,中海油服深圳公司總經理、黨委書記郝振山在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采訪時說,海洋油氣與海上風電協同發展是促進集約用海、提升海洋利用效率的重要舉措。
郝振山介紹,海上油氣作業礦區由國家自然資源部統一批復,而海上風電資源規劃則由各沿海省份自行出臺。開發模式缺乏相應扶持政策,海洋能源綜合開發利用屬于新的開發模式,世界各國都還處于起步和示范階段,在項目立項、消納機制、稅收減免、資源配置等方面都亟需配套政策支持。為此,郝振山建議:
統籌海域開發管理,推進海域資源共用。
建議統籌海洋功能區劃,將海上風電和海洋油氣區塊納入國家統一規劃。對于油氣作業與海上風電重合的區塊統一審批,對于已開發油氣田礦區出臺相應海上風電項目建設指導意見,鼓勵海洋油氣企業參與開發海洋可再生能源,推動海資源共用,實現資源從專有型向共享型的根本轉變。
加強示范項目引領,加快海洋強國建設步伐。
建議主管部門加大指導力度,以示范項目為先導,明確示范任務和建設目標,積累經驗后再大規模發展。未來還可結合海洋能、海上風電制氫和海洋牧場等領域,實現海洋資源綜合利用與融合發展,促進海洋經濟發展和海洋強國建設。
加強產業鏈培養力度,推進產業鏈融合發展。
目前的產業鏈水平還不能完全滿足我國海洋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的需求,建議“十四五”期間,借鑒海洋油氣工程技術和經驗,發展海上安裝運維裝備,從設計、制造、安裝、運維等方面全面提升海洋產業鏈水平,促進產業鏈協同發展。
我國海洋油氣主要分布在沿海大陸架上,部分礦區與沿海各省份海上風電開發區塊重疊,采用聯合開發模式,可以統一規劃海洋資源,從而提升海洋能源開發利用效率。
海洋油氣與海上風電協同發展是提升海上風電開發經濟性的重要途徑。在平價條件下,海上風電開發受到經濟性制約,而協同發展可以實現設施共用、發電直供、協同維護等,對降低海上風電投資、縮減運營成本有較好的推動作用,是提升項目經濟性的重要途徑。
海洋油氣與海上風電協同發展是海上油氣綠色發展的現實需求。我國海上油氣田采用透平發電機組自發電為主的供電模式,伴生氣缺口越來越大,同時在“雙碳”目標背景下,海洋油氣開發亟需突破傳統原油或燃氣透平自發電模式,以實現安全、高效、綠色開發。
海洋能源綜合開發利用具有廣闊的前景和優勢,包括中國海油在內的眾多石油公司紛紛加入探索行列。作為中國最大的海上油氣生產商,中國海油具有豐富的海工經驗、完備的技術體系、資源配套、人才隊伍和管理體系,目前正規劃推進國內首個規模化集中式海上風電及綜合能源應用示范。未來中國海油將以技術、投資和需求等多維度牽引,全力帶動我國海上資源綜合開發利用產業鏈不斷邁向現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