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全國兩會即將進入尾聲。雖然,今年政府工作報告并沒有提及“元宇宙”一詞,但不可否認它自去年下半年以來曾在資本市場掀起的熱浪。根據企查查數據顯示,截至2021年底,我國共申請“元宇宙”商標達11376件,涉及公司達1692家。
元宇宙是什么?還沒有多少人能說得清。全國人大代表、重慶璞雨為科技創新中心執行董事高鈺告訴《中國企業報》記者,元宇宙是一個平行于現實世界,又獨立于現實世界的虛擬空間,是映射現實世界的網絡虛擬世界,人們能夠通過虛擬的數字身份進行交互,并且可以在生活和產業方面進行創造、共享、共治,從而成為越來越真實的數字虛擬世界。
她說,元宇宙將改變社交生活、辦公模式、產業融合、城市管理等多種業態,帶動社會生產力和生產形態變革。元宇宙這一新生事物除了積極的一面,也會衍生各種問題。為了防患于未然,前瞻性地探索其監管機制,推動它往積極健康的方向演進和發展,高鈺今年率先向全國兩會建議,加快制定相關的法律法規與道德規范來為“元宇宙”保駕護航。
高鈺認為,元宇宙的法律體系至少應該包括三部分內容:一是現實法律的重塑與調整,為規范虛擬主體人格做好指引;二是保障元宇宙經濟社會系統正常運行的交易、數據、安全等法律規范;三是對元宇宙的開發和應用進行監管的法律法規。
為此,高鈺建設性地提出了四個方向的監管建議。首先從經濟活動的監管角度,她提出一是加強“元宇宙”炒作風險監測預警。市場監管部門協同銀行、網信、公安等部門持續完善技術監測手段,對打著“元宇宙”進行虛擬貨幣和虛擬商品交易、兌換的行為實施全鏈條跟蹤和全時信息備份。二是建立各監管部門間的信息共享和快速反應機制,加強線上監控、線下摸排、資金監測的有效銜接。三是加強對“元宇宙”相關市場主體登記和帶有“元宇宙”字樣廣告的管理,對于存在虛假廣告、夸大宣傳的行為及時查處。
其次,從信息安全的監管角度,她提出持續出臺圍繞大數據在細分場景應用下的信息安全監管細則。她認為,深度合成技術是元宇宙中一個典型的科技應用“雙刃劍”,只有為其劃定適當的使用框架,才能真正意義上科技利民。今年1月,國家網信辦最新公布了《互聯網信息服務深度合成管理規定(征求意見稿)》,對作為元宇宙基石的深度合成技術作出了一系列較為明確的規定和指引。因此,她建議該管理規定在充分征求了各界意見后盡快正式出臺,以法規的形式對深度合成技術的應用進行規制,尤其是對深度合成內容用途、標記、使用范圍以及濫用技術的處罰作出具體規定,同時明確責任主體,才能真正實現“技術向善”。此外,加強防范元宇宙會以新的方式威脅著人們的隱私。在元宇宙中,由于生物識別與用戶的關聯性,一旦被泄露將會永久遭受損失,會使用戶陷入各種風險中。
三是從倫理道德的監管角度,她提出元宇宙的虛擬世界具有感官交互、沉浸體驗,本身具備成癮屬性。人屬于社會性群居類別,對社交有強需求,而用戶過度沉迷于虛擬網絡空間還會導致孤獨、抑郁的心理以及增加用戶的行為攻擊性。必須對未成年人在元宇宙中的行為進行正向引導,限制其實施不符合其心智發育水平的行為,建議保護未成年人的法規持續建設工作要與新產業的發展與時俱進。
此外,元宇宙的正常運行依賴于巨大規模的超算中心和數據中心,元宇宙運行的高耗能性,是對生態安全的挑戰。因此,建議要將元宇宙的能耗問題與碳中和碳達峰的工作目標協同研究,解決其中的產業發展與能源沖突的問題。
最后,從國際協同監管層面,她提出深入研究“元宇宙”的法律屬性,參與“元宇宙”活動各主體的法律地位及權利與義務的法治探索,重點關注數據安全與隱私保護問題,為“元宇宙”國際治理提供中國方案。
她說,目前,整體看國際社會對元宇宙出臺科技監管法規不多,存在一定的監管盲區。而去中心化并不意味著沒有監管,一定的監管與元宇宙自治空間并不對立。她認為,政府的適度介入,能夠防止元宇宙開發者的不當逐利行為,以及元宇宙中損害經濟秩序和安全秩序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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