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8日,中國執行信息公開網顯示:云南晨鳴電器有限公司組織機構代碼9153012156****684F,執行法院:昆明市呈貢區人民法院,
執行案號:(2023)云0114執3266號,執行標的:535468元。
圖片來源:執行信息公開網
記者從中國裁判文書網了解到,案號(2022)云0114民初3013號,原告云南正馳機械設備有限公司與被告云南晨鳴電器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晨鳴公司)、云南融錦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融錦公司)、云南瑞泰電氣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瑞泰公司)、云南鈞耀電氣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鈞耀公司)、昆明圣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圣錦公司)、四川藍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藍光公司)票據追索權糾紛一案,本院于2022年4月26日受理后,依法適用獨任普通程序,公開開庭進行了審理。原告的委托訴訟代理人卿森泉,被告晨鳴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蔣陽,被告融錦公司的委托訴訟代理人代巧佳到庭參加訴訟。被告瑞泰公司、鈞耀公司、圣錦公司及藍光公司經本院傳票傳喚,未到庭參加訴訟,本院依法缺席審理。本案現已審理終結。
根據原告的陳述和經本院審理確認的證據,本院認定法律事實如下:2021年2月26日,被告圣錦公司向被告融錦公司開具一張商業承兌匯票,票面金額為500000元,匯票號碼為210573100201020210226865489026,出票人為圣錦公司,承兌人為藍光公司,匯票到期日為2022年2月26日。此后,上述匯票被依次背書轉讓給鈞耀公司、瑞泰公司、晨鳴公司及原告。匯票到期后,原告于2022年2月28日向承兌人提示付款被拒絕簽收。原告訴至本院,要求支持其訴訟請求。訴訟過程中,本院根據原告申請,作出(2022)云0114民初3013號民事裁定書,對四被告名下財產520000元予以查封保全,原告為此支付保全費5000元。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票據法》第六十一條第一款、第六十八條第一款、第七十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七條第一款、第一百四十七條之規定,判決如下:
一、被告云南晨鳴電器有限公司、云南融錦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瑞泰電氣有限公司、云南鈞耀電氣制造有限公司、昆明圣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四川藍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十日內連帶向原告云南正馳機械設備有限公司支付匯票金額500000元,并支付以500000元為基數按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公布的一年期貸款利率計算自2022年2月26日起至款項付清之日止的利息;
二、駁回原告云南正馳機械設備有限公司的其他訴訟請求。
如果未按本判決指定的期間履行給付金錢義務,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二百六十條之規定,加倍支付遲延履行期間的債務利息。案件受理費9000元、保全費3120元,由被告云南晨鳴電器有限公司、云南融錦建設工程有限公司、云南瑞泰電氣有限公司、云南鈞耀電氣制造有限公司、昆明圣錦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四川藍光發展股份有限公司連帶負擔。
如不服本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本院遞交上訴狀,并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于云南省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本案的申請執行期限為判決生效后二年內。
圖片來源:天眼查
天眼查顯示:云南晨鳴電器有限公司(曾用名:云南玉泰機電設備安裝工程有限公司),成立于2010年,位于云南省昆明市,是一家以從事儀器儀表制造業為主的企業。企業注冊資本5866萬人民幣,實繳資本2458萬人民幣。地址:云南省昆明市高新區馬金鋪云南電力產業基地梁峰路3251號。法定代表人劉進軍,大股東劉進軍占股55%,李磊占股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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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晨鳴電器有限公司自身風險167條,預警提醒24條,歷史風險3條,該公司曾因未按時履行法律義務而被法院強制執行3次。(記者 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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