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久易農業股份有限公司(簡稱“久易股份”),是一家以農藥原藥及制劑的研發、生產和銷售為主營業務的高新技術企業。但《經濟參考報》記者深入研讀公開資料發現,久易股份在IPO報告期(指2019年度、2020年度、2021年度和2022年1-6月,下同)內,存在研發人員數量及研發費用率均低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問題。
原藥制劑雙引擎
國際國內雙驅動
招股書顯示,久易股份是國內農化行業具有較強自主創新能力的農藥產品生產商,緊跟農藥產業政策和行業發展趨勢,不斷在農藥產品創新及其產業化方面取得突破,主導產品為丙硫菌唑、環磺酮、煙嘧磺隆和苯磺隆的原藥及制劑。
值得肯定的是,久易股份實施原藥、制劑一體化,國內、國際同步化發展戰略。具體來看,原藥業務穩定、快速發展成為久易股份業務快速增長的基礎,也為制劑業務提供了穩定的原料保證;而制劑業務也有助于原藥產品的推廣,有助于及時了解市場環境的最新變化,及時調整原藥的研發和生產。原藥業務和制劑業務相輔相成、相互協同,成為久易股份快速發展的雙引擎,促進了雙輪驅動、穩健發展。
截至招股書簽署日,久易股份已取得8項原藥登記和60項制劑登記。此外,共獲得15項發明專利,10項科技成果獲得省級科技成果鑒定,并參與了煙嘧磺隆原藥及制劑等8項國家、行業或地方標準的制定和丙硫菌唑原藥及制劑等3項團體標準的制定,具有較強的工藝和設備創新能力。
據招股書披露,久易股份是高新技術企業,同時也是安徽省專精特新冠軍企業、安徽省創新型企業、安徽省民營科技型企業,是中國農藥發展與應用協會常務理事單位,中國農藥工業協會理事單位和安徽省農藥工業協會副理事長單位。2019年、2020年和2021年公司銷售額分別位列“中國農藥行業銷售百強”第93名、第79名和第78名。
研發人員及研發費用率
低于可比公司
招股書顯示,久易股份的創新能力主要體現為農藥原藥的開發、制劑產品的研發以及制備產業化過程中涉及的工藝和裝置的開發。但《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久易股份在研發方面存在研發人員數量及研發費用率均低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的問題。
回復報告顯示,截至2021年12月31日,久易股份共有研發人員54人,占員工總數的12.03%。而同期,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海利爾、蘇利股份、新農股份、豐山集團的研發人員分別高達428人、223人、178人、167人,平均值為249人,明顯高于久易股份的54人。對此,久易股份解釋稱,因規模不同,故公司與同行業可比公司的研發人員數量相比較少,但與公司當前規模相匹配,公司研發人員占總人數的比例與同行業可比公司不存在重大差異。
據久易股份招股書披露,公司的研發投入主要為研發人員工資、材料、試驗支出等費用。報告期內,研發投入金額分別為1614.67萬元、2748.12萬元、2879.73萬元和1957.54萬元,占營業收入比例即研發費用率分別為3.06%、4.13%、3.10%和2.19%。與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海利爾、蘇利股份、新農股份、豐山集團相比,久易股份的研發費用率存在一定差距。久易股份報告期內,可比公司研發費用率均值分別為4.87%、4.57%、4.69%和3.85%,均高于同期久易股份的研發費用率。對此,久易股份解釋稱,主要原因是公司在研發技術人員、資金規模方面與可比上市公司相比存在一定差距,研發投入規模小于可比上市公司所致。
此外,招股書顯示,久易股份研發費用的構成中,研發試驗費占比較高。報告期內,研發試驗費分別為712.34萬元、1511.12萬元、1571.32萬元和1059.20萬元,占研發費用的比例分別為44.12%、54.99%、54.56%和54.11%。對此,久易股份招股書解釋稱,主要原因為公司新產品環磺酮在取得農藥登記前需要對農藥藥效、殘留、毒性、環境等進行檢測測試,各項測試合格后方可登記,同時為了擴大丙硫菌唑在不同農作物的使用范圍,需要進行大量的試驗檢測,導致研發試驗費較大。
研發試驗費較大、研發人員及研發費用率均低于同行業可比上市公司等問題,也引起了監管部門的重點關注。在首輪問詢函中,深交所要求久易股份說明研發費用對應的研發項目、研發成果情況、明細內容、計算口徑、核算方法、會計處理,并結合研發項目的進展及各項目支出情況說明研發費用報告期內變動的原因及合理性。
在回復報告中,久易股份強調稱,報告期內,公司進行的研發項目主要系丙硫菌唑、環磺酮和砜吡草唑原藥及制劑等相關產品的研發項目,公司研發支出與研發項目數量及進展情況相匹配,研發費用變動合理。
去年研發費用率不足3%
據招股書披露,2021年9月18日,久易股份(母公司)取得安徽省科學技術廳、安徽省財政廳、國家稅務總局安徽省稅務局核發的高新技術企業證書,證書編號為GR202134001055,有效期三年。因此,久易股份2021年度至2023年度享受高新技術企業所得稅優惠,所得稅適用稅率為15%。
《經濟參考報》記者研讀久易股份2022年報發現,公司當年研發費用為4342.44萬元,占當年營業收入的比例僅為2.94%。而2021年,久易股份的研發費用為2879.73萬元,占比達3.10%。
值得注意的是,2016年1月29日,科技部、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以國科發火〔2016〕32號印發修訂后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在第三章“認定條件與程序”中明確指出,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業內人士指出,對年營業收入超2億元的企業而言,3%的研發費用率是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的一道硬杠杠。具體到久易股份,即便存在母公司和子公司之間的計算口徑問題,但其2022年研發費用率降至近三年最低也充分說明了其高新技術資質在未來認定面臨一定的隱憂。如果未來不能認定為高新技術企業,或面臨稅率恢復且補繳此前已享受優惠等風險。
《經濟參考報》記者就“高新技術企業資質”問題致電致函久易股份,但截至記者發稿時未有回復。值得投資者注意的是,久易股份招股書也專門提示了“稅收政策變化的風險”:公司為高新技術企業,企業所得稅稅率為15%。如果國家有關高新技術企業等稅收優惠的法律、法規、政策發生重大調整,或者由于公司未來不能持續取得國家高新技術企業資格等原因而無法獲得稅收優惠,將對公司經營業績造成不利影響。(記者 吳永 北京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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