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3年1月1日,《中小企業促進法》正式施行,標志著我國開始重點關注中小企業發展的規范化和法治化。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高度重視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發展,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地方各級政府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著力推動法律實施,自《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尤其修訂版的施行,對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促進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發揮了積極作用。
根據企查查平臺顯示,2023年一季度淄博市新增燒烤相關企業336家,同比增長111.32%。淄博的燒烤企業,絕大多數是中小微型企業。燒烤產業的爆火為當地中小微企業創造了絕佳的市場機會。如果以《中小企業促進法》的視角來觀察這一現象,可以總結出一些《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的有效經驗。
《中小企業促進法》實施實踐中面臨三大問題
2018年修訂后的《中小企業促進法》在法律框架上將法律由7章擴展為10章,由45條增加為61條。規定的政策措施更加細致,也更具可操作性、公共服務等方面強化了法律支撐,內容更廣泛、更具體,前瞻性更強,也針對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改進政府的服務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中小企業促進法》修訂版實施后,地方政府機構開展貫徹落實,紛紛發布了貫徹實施情況報告,云南、山東、貴州、新疆等多個省、 自治區和直轄市、地級市依據這一上位法進行補充、細化和量化,結合自身現實情況制定了省級地方性法規或地方政府規章,在一定程度上增強了當地中小企業發展工作的可操作性。根據調研,在“優化審批流程,實現中小企業行政許可便捷”方面,各地普遍做得較好,但是站在整個《中小企業促進法》的實施實踐中來看,仍然存在待解難題。
首先,支持對象有“門檻”,服務能力待提高。《中小企業促進法》中對政府的職責有明確規定,“縣級以上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建立中小企業促進工作協調機制,明確相應的負責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綜合管理的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中小企業促進工作。”現行法律在財稅支持、融資促進、創業扶持、創新支持、市場開拓、服務措施等方面,設置專門章節,制定了有法可依的工作內容,但是在執行層面,政府相關機構、部門和公務人員對這些法條的理解不夠充分,對工作推進的力度把握不準,這導致對中小企業提供公共服務時意愿不強、效率不高、服務和支持都不到位。中小企業和創業者在生產經營場地、城鄉規劃用地、商業用房、工業廠房、企業庫房和物流設施等方面需要低成本生產經營場所時,很難得到政府支持,也很少接收到地方政府提供的“互聯網平臺向中小企業開放技術、開發、營銷、推廣等資源,加強資源共享與合作”的信息。有些地方名義上為服務中小企業創辦的創業基地、孵化基地由政府來規劃產業集聚,對中小企業的篩選標準很高,這就給中小企業得到政府幫扶服務造成“門檻”,絕大多數中小微企業很難進入地方服務的支持名單中。基于類似的“門檻”原因,中小企業無法接受到政府在校企交流、職業實踐、技術培訓、人才培養、信息共享、科技創新、產品升級等方面提供的眾多服務項目。尤其明顯的還有中小企業“融資貴、融資難”問題。
第二,部門、機構各自為政,溝通協調能力需加強。《中小企業促進法》是從整個國家經濟層面上來進行的立法,法律的實施和執行都沒有指派某一個特定的部門或者機構,這就要求在具體實施過程中,地方政府的所有部門都要參與,都要落實,都要做好相應的管理、支持和服務工作。現行法律在地方的實施過程中,上級部門發布規定,下級部門執行有難度,或者同一級別部門之間各自為政、各行其是的特點比較突出。以北方某省為例,發布中小企業促進條例中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負責中小企業工作的部門應當加強創業輔導工作,為創業人員和中小企業提供產業政策、創業培訓、管理咨詢、融資指導、技術創新、風險防范等方面的信息和服務”,但是本省很多縣級政府并不具備相應的服務能力,又無法得到上級政府的有效支持,因此相關規定在執行過程中大打折扣。再比如,某市發布促進中小企業轉型發展條例中規定,“鼓勵銀行業金融機構調整信貸結構,創新信貸方式,開發適應中小企業轉型發展的金融產品,改善融資環境”,但是本市的銀行信貸還是要根據上級銀行的規定來進行信貸發放,這也是在法律實施過程中遇到的普遍問題。不同的層級、不同的部門之間在法律實施過程中,在政府部門內部就無法形成統一的工作標準,這也是抓落實的過程中難以協調的矛盾。
第三,法律普及欠缺廣度和深度,普法工作尚需努力。在加強基層普法宣傳,提升國民法治意識方面,各地針對《中小企業促進法》的普法工作普遍力度不夠,效果不好。一般來說,各地對《中小企促進法》的發布和宣傳,很多僅是將法律全文和相關政策文件公布在政務網上,有些地方政府工作做的多一點,會開發布會或者研討會,介紹相關工作進展,但是,后續都很少有宣傳普及和學習培訓,更沒有跟進調研和摸底考核。這種以文件發布代替普法工作,以“開發布會”代替普法教育的宣傳方式,與《中小企業促進法》本應達到的大眾傳播人口覆蓋率相差甚遠,執法和守法人員對現行法律的了解程度也遠遠不夠。在西南某市進行的中小企業問卷調查中可看出不足20%的企業“知道并了解”《中小企業促進法》主要內容,近 80% 的企業“知道但不了解”和“完全不知道”《中小企業促進法》主要內容。同時,有些地方相關部門工作人員也對相關法律及其內容的了解程度很低。在執法過程中,普法起著舉足輕重的作用。普法工作不僅是面對人民群眾,也要面對公務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有效的普法工作可以加深國民對法律法規的認識和理解,使人民群眾更加注重對法律的遵守,也能加強公務人員依法辦事處理問題的勇氣和拒絕不法行為的底氣。
分析淄博現象試解《中小企業促進法》落地難題
今年以來,淄博在全國打響了燒烤品牌,尤其進入4月份,圍繞燒烤“名片”已經帶動了淄博整個燒烤上下游產業鏈:完善了生鮮物流大市場和商用廚具產業集群,開發了燒烤行業信貸及相關金融服務。不僅如此,淄博燒烤還拉動了市外甚至省外的產業延伸,有貨運平臺數據顯示,運往淄博的食材等原料和餐具,不僅要從山東省內濰坊、煙臺、青島等地采購,河北張家口、滄州,河南鄭州、商丘以及天津、內蒙古、江蘇、上海等地都成為淄博燒烤的貨源地。公開數據報道,淄博市2023年一季度餐飲業銷售額(營業額)同比增長25.2%。
《中小企業促進法》的立法目的是為了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促進中小企業健康發展。根據法律表述,想要實現《中小企業促進法》的立法目的,發揮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中小企業應依法經營、創新發展,地方各級人民政府也應建立工作協調機制、調動相關部門來支持中小企業發展,也就是說,在中小企業促進工作中,中小企業和地方政府是“雙向奔赴”的關系,中小企業可以依法向政府申請支持、地方政府也應該主動為中小企業提供服務。
淄博這一次燒烤盛宴,燒烤店不是唯一的參與者,政府自上而下的全力支持和各部門的全面調動非常關鍵。淄博民營經濟占市場主體95%以上,吸納就業占全市近90%,淄博燒烤現象火熱持續的背后,有些必然因素。站在《中小企業促進法》的角度上來看,淄博為法律實踐做出了幾點表率:
一、在“創業扶持”方面,淄博市“在城鄉規劃中安排必要的用地和設施,為中小企業獲得生產經營場所提供便利”、打通網紅市場八大局,建設海月龍宮物流港、齊魯生鮮電商產業基地,“為創業者提供低成本生產經營場所”。二、在“創新支持”方面,淄博市“新舊動能轉換”項目的物流園區設有冷鏈物流配套區、5萬噸智慧冷庫、綜合交易大廳、海鮮批發交易市場等一系列智慧化園區窗口,實打實為中小企業在運營管理等環節應用互聯網、云計算、大數據、人工智能等現代技術手段,賦能了創新生產方式,提高生產經營效率。三、在“服務措施”方面,發放燒烤消費券,發布燒烤地圖,在火車站安排志愿者,為往返旅客提供交通、住宿、燒烤、旅游線路咨詢服務,舉辦淄博燒烤節,在通往淄博的高鐵上贈送伴手禮……這些是在淄博市政府層面上,經過統籌協調,為廣大中小企業提供的市場營銷、展覽展示等開拓市場促進銷售的服務,同時淄博還從社會治安、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開展“護航”服務。四、在“融資促進”方面,淄博金融業也提供助力,推出了特色信貸產品。比如,郵儲銀行淄博市分行針對燒烤類的餐飲經營戶,燒烤器具、食材等產業鏈企業及個體工商戶推出的極速貸業務,金額最高可達500萬元,利率最低可至3.65%(一年期)。
總結以上可看出,淄博燒烤火爆背后,政府相關部門進行了大量支持、管理、協調和促進工作,在這些工作中,都較好的避開了上述《中小企業促進法》在實施實踐中面臨的三項問題:對企業的支持不設門檻,不論規模大小、不論是否有科技成果、不論企業是否在園區之內,全部都能享受到政府的對城市燒烤產業的促銷成果,企業要做的就是依法依規,做好產品質量;各部門工作配合整體化一,市商務局、市公安局、市文旅局、市市場監管局、市金融機構等各部門全方位支持,在任何一個執行環節都沒有障礙;以城市品牌宣傳帶動行業、企業宣傳,在宣傳過程中品牌統一、口碑統一,報紙、網站、視頻、直播全媒體不間斷傳播城市和燒烤產業正面形象,一方面讓全國各地消費者對淄博燒烤產生正向了解,另一方面也提升了本地的執法人員、服務人員、企業人員的集體榮譽感,潛移默化強化了守法意識和服務意識。
淄博是我國最早的工業城市之一,是全國唯一涵蓋資源枯竭城市、獨立工礦區、老工業基地三種類型的城市。29年前,淄博的GDP曾在全國排名第13位。但是,自上世紀90年代起,淄博就開始面臨轉型危機。老工業城市轉型成為流量明星,驗證了淄博在政策端加持、渠道端賦能、產業端發力的成果。中國還是發展中國家,中國的法治建設還在不斷健全和完善,淄博現象只是中國城市法治建設中一個小小的縮影。從《中小企業促進法》來看,淄博下一步仍面臨行業自律、監督檢查等法律考驗。經濟法是調整經濟關系、進行市場規制的法律,與國民的日常生活看似距離很遠,但是對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卻重要非常。各地政府應該全面落實“誰執法、誰學法、誰普法”的普法責任制,培養“每一項工作都是在執法,每一次執法都是在普法”的意識。隨著《中小企業促進法》的普及和深入落實,法律的紅利會不斷釋放,將進一步改善中小企業經營環境,維護中小企業合法權益,實現中小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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