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國政府網通報了河北省霸州市近來對市場主體“大面積大規模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的督查情況。這一事件,對當地營商環境無疑是一種直接傷害,對地方政府部門的形象也是一種嚴重損害。
保市場主體,才能保就業、保民生,從而保經濟恢復和增長。面對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和世紀疫情疊加對經濟的沖擊,黨中央、國務院三令五申明令禁止向企業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千方百計出臺包括緩交稅款在內的減輕中小微企業負擔的舉措。各級政府都應節用為民、堅持過緊日子,降低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負擔,堅決防止各種名目亂收費現象。但是,仍有個別地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我行我素,頂風違規。比如霸州市發生的這起亂收費亂攤派事件即是典型,該市有關部門的做法不是雪中送炭、放水養魚,而是雪上加霜、竭澤而漁。
國辦督查室根據 “互聯網+督查”平臺反映的問題線索進行了明察暗訪,督查發現:霸州市政府辦公室印發《霸州市非稅收入征管工作考核獎懲辦法》,違規提出將非稅收入與征收單位支出掛鉤,并將非稅收入完成情況納入鄉科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干部績效考核。據不完全統計,10月1日—12月6日,霸州市15個鄉鎮(街道、開發區)入庫和未入庫罰沒收入6718.37萬元,是1-9月罰沒收入(596.59萬元)的11倍,涉及企業和個體工商戶2547家,平均每家罰款、收費2.64萬元。11月份,13個鄉鎮(街道、開發區)出現明顯的運動式執法,當月入庫罰沒收入4729.57萬元,是1-9月月均罰沒收入的80倍。從督查情況看,屬于沒有任何理由和手續就伸手向企業收費,對企業集中開展逐利式亂檢查亂罰款,盲目提出超高任務向村街企業亂攤派。
經國辦督查室跟蹤督辦,截至12月16日15時,霸州市已經向2200家企業和個體工商戶退款5472.82萬元。
霸州市此次出現的亂收費問題,根本上是沒有悟透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事件的整改不能止于退費,要對相關責任單位和責任人嚴肅問責追責,依法依規依紀處置到位。
我參加過國務院大督查,深知“互聯網+監督”的威力。本次督查發現的河北霸州亂收費問題,對其他地方也是一個警示。值此經濟恢復性增長面臨諸多挑戰之時,中小微企業更需要更多階段性、組合型紓困救助政策。各地政府應嚴格規范執法行為,杜絕任性執法、逐利執法,堅決避免運動式執法亂象,決不能以亂收費、亂罰款、亂攤派與民爭利、擾民漁利,侵害企業合法權益。那些同樣有亂收費沖動甚至已經亂收過費用的地方,應盡快自查自糾,切不可步這一典型事件后塵,以維護來之不易的營商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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