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
“數字灣區”建設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
粵辦函〔2023〕297號
各地級以上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門、各直屬機構:
《“數字灣區”建設三年行動方案》已經省人民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落實。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問題,請徑向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反映。
省政府辦公廳
2023年11月7日
“數字灣區”建設三年行動方案
為深入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總書記對廣東系列重要講話和重要指示精神,深化實施省委、省政府“灣區通”工程,加快“數字灣區”建設,制訂本方案。
一、總體要求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落實省委“1310”具體部署,全面融入全國統一大市場建設。堅持問題導向、開放共建、合作共贏原則,將“數字灣區”建設作為數字廣東戰略的先手棋和粵港澳大灣區數字化發展的主戰場,充分發揮數字政府牽引和支撐作用,加快帶動粵港澳大灣區全面數字化發展,推進粵港澳三地數字化規則銜接與機制對接,推動高效聯通的數字化新型基礎設施網絡建設。充分依托橫琴粵澳深度合作區(以下簡稱橫琴)、前海深港現代服務業合作區(以下簡稱前海)、南沙粵港澳全面合作示范區(以下簡稱南沙)、河套深港科技創新合作區(以下簡稱河套)等合作平臺先行先試,以數字化促進粵港澳三地經濟發展、公共服務與社會治理深度融合。建設要素資源充分聚集、暢通流動的智慧城市群,打造宜居宜業、舒適便利的優質生活圈,推動大灣區建設成為富有活力和國際競爭力的一流灣區和世界級城市群。
(二)建設目標。
充分發揮數字政府“大平臺、大數據、大服務、大治理、大協同”能力,推動粵港澳數據、人才、物流、資金暢通流動“要素通”;數字化新型基礎設施“基座通”;市場主體投資興業“商事通”;數字產業集聚發展“產業通”;社會數字化治理高效協同“治理通”;公共服務融合便利“生活通”;粵東粵西粵北加快“數字融灣”。通過“數字灣區”建設,牽引帶動大灣區全面數字化發展,打造全球數字化水平最高的灣區,數字化成為推動粵港澳大灣區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新引擎。
(三)實施步驟。
2023年,啟動“數字灣區”建設,粵港澳三地建立“數字灣區”聯合工作機制,并在智慧城市共建、政務服務“跨境通辦”、泛公共服務與資訊聚合、數字化招商引資、數字化人才培養、數字化均衡發展等重點領域率先取得突破。
2024年,粵港澳三地通過數字化合作,在推動要素資源流通、數字產業集聚發展、新型基礎設施連通、社會數字化治理等方面,形成政府引導、企業主導、社會參與的多元共建模式,數字化成為大灣區建設的重要推動力。
2025年,基本完成“數字灣區”建設任務,實現大灣區數字化規制規則有效對接,新型基礎設施建設高效聯通,計算能力、存儲能力均衡發展。“數字灣區”建設成為大灣區新的經濟增長點,“數能”成為驅動經濟社會高質量發展的新動能。
二、主要任務
(一)以數據流動帶動要素市場化,實現灣區發展“要素通”。
1. 推動數據要素合規高效、安全有序流通。探索建設“港澳數據特區”,實施“南數北上、北數南下”計劃,運用隱私計算、安全隔離、可信驗證等關鍵技術,加強跨境數據流通服務與分類管理,確保數據安全、使用合規和范圍可控。按照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要求,圍繞社保、戶籍、婚育、教育、醫療、創業、養老、交通等高頻公共服務數據需求,探索推行數據跨境流通“白名單”制度,通過納入數據授權跨境目錄、數據主體授權等模式,實現數據安全有序跨境。建設全國一體化算力網絡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樞紐韶關數據中心集群,探索在特定區域建設離岸數據中心,為粵港澳三地提供數據跨境服務。
2.?建設互通的數據要素網絡。按照國家數據跨境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要求,整合粵港澳三地網絡、算力、存儲、數據等資源,探索構建大灣區數據綜合業務網。支持政府部門和企業接入開展數據可信流通交易。探索在數據交易、普惠金融、供應鏈等領域開展業務場景試點,深化產業鏈、供應鏈數字化轉型,形成規范有序的數據要素市場基礎運營體系。支持符合相關資質條件的商業銀行開展內部數據跨境流動試點。充分依托國家超級計算廣州中心、深圳中心,支持鵬城“云腦”、珠海橫琴先進智能計算平臺、東莞大科學智能計算平臺建設,助力大灣區企業和科研機構提升算力使用和原創算法迭代效率。
3.?建設數據要素統一大市場。推動建立大灣區統一的數據資產登記規則,探索公共數據授權運營,實現公共數據與社會數據融合應用。鼓勵“開放廣東”、香港“資料一線通”等平臺協同共享,免費向社會開放更多公共數據。推動粵港澳三地合作建立數據要素集聚發展區,培育數據經紀人、數據商及第三方專業服務機構等產業生態。支持廣州、深圳數據交易所創建國家級數據交易所,建設市場制度、交易規則和平臺載體統一的大灣區數據要素交易市場。
4.?打造數字化人才聚集高地。推動粵港澳三地協同引才,對接大灣區產業發展需求,聯合制定人才需求目錄。優化“居住在港澳、工作在內地”等柔性引才機制,通過產業集聚,吸引更多高水平數字化人才在大灣區創業就業。充分發揮粵港澳三地高校、科研院所和數字化龍頭企業資源集聚優勢,加強數字化領域產學研合作,促進科研成果市場化應用。加強數字化人才培養,深入開展“大灣區青年就業計劃”“展翅計劃”,加強政數學院建設,為大灣區青年提供數字化培訓、實習與交流平臺,培養復合型數字化人才隊伍。開展大數據工程技術、網絡空間安全人才職稱評價,加強人工智能人才評定與培養,建立健全符合大灣區實際的數字化人才職稱評審制度,加強國家相關資質評審標準在港澳地區推廣。依托全國人力資源服務業發展大會、粵港澳大灣區博士博士后創新創業大賽、大學生人工智能雙創比賽等賽事活動,加快大灣區數字化人才高地建設。支持港澳充分發揮國際科研合作平臺的獨特優勢,引進內地及世界的創科領軍人才、科研團隊和企業,促進跨領域科研合作。
5.?推動大灣區要素市場化。充分發揮數據作為“生產要素的要素”的獨特作用,加快數據要素在粵港澳大灣區便捷流動,推動大灣區科技、人才、資本、土地等要素市場緊密融合。通過數據推動大灣區要素市場化,有效激發傳統要素在服務經濟社會發展中的價值。
(二)夯實新型數字基礎設施,實現灣區數字化“基座通”。
1.?建設高速泛在融合的網絡基礎設施。推進大灣區5G網絡深度覆蓋,完善城際骨干傳輸網絡,擴大粵港澳互聯網絡帶寬,打造連接粵港澳三地的世界級無線城市群。加強國家新型互聯網交換中心建設,全面提升大灣區網絡互聯互通質量。加快建設粵港澳大灣區量子通信骨干網,實現與國家廣域量子保密通信骨干網絡對接。依托大灣區技術、人才、制造、產業優勢,高水平建設鵬城實驗室,積極推進深圳國際量子研究院建設,構筑通信網絡領域及量子科技領域高端創新平臺。推進未來網絡試驗設施(深圳)建設,積極謀劃太赫茲科學中心、工業互聯網創新基礎設施等更多重大數字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動“粵基座”數字政府新型基礎設施智能管理平臺建設,賦能要素暢通流動。
2.?推進三地算力融合發展。落實國家“東數西算”戰略,加快一體化算力網絡粵港澳大灣區國家樞紐節點建設。建設下一代互聯網國家工程中心粵港澳創新中心,打造種類齊全、布局合理的算力基礎設施,推動大灣區算力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整合粵港澳三地算力資源,在廣州數據交易所現有平臺基礎上,做優大灣區算力資源共享發布平臺,推進算力資源統一調度。推動重點領域關鍵技術攻關以及算力、數據、應用資源集約化服務創新,促進算力資源普惠共享,吸引港澳企業更好利用廣東優質算力。堅持計算能力與存儲能力建設并舉,同向發力,更大程度發揮“東數西算”韶關節點數據產業集群效能。積極推動建設國際海纜登陸站、區域性國際互聯網出入口等跨境數據傳輸安全基礎設施。
3.?強化網絡和數據安全防護合作。推動建立大灣區網絡安全協調聯動機制,開展以信息共享共治為核心的基礎框架研究,建立健全大灣區網絡安全信息通報預警機制。探索建立大灣區網絡安全標準體系,促進網絡安全信息共享、推動網絡安全資質互認,實現區域網絡安全態勢感知,共同應對重大網絡安全事件,提升大灣區網絡安全綜合保障能力。搭建涵蓋可信身份、可信數據和網絡行為等關鍵要素的大灣區電子認證互認平臺。加強重要數據和個人信息跨境流動發現、阻斷和溯源等監管能力建設,切實保障數據安全。
(三)以數字化賦能投資興業,實現灣區企業“商事通”。
1.?優化市場主體經營全鏈條服務。發揮“粵商通”平臺覆蓋活躍市場主體優勢,推動與香港、澳門經貿合作信息平臺融合對接,為大灣區企業提供開辦、融資、稅務、政策兌現等營商全鏈條、掌上辦服務。優化廣東政務服務網港澳企業服務專版,提升“粵智助”政府服務自助機便企服務功能,探索在港澳地區投放并提供常態化服務。
2.?強化大灣區招商服務。在粵港、粵澳“跨境通辦”機制下,依托“投資廣東”平臺搭建大灣區招商平臺,匯聚粵港澳三地招商引資政策、服務渠道與資源,動態更新招商數據庫和招商地圖,為供需雙方提供資源互通、服務融合、項目對接、園區展示等服務,助推粵港澳三地政府精準高效招商和企業需求對接。圍繞項目從簽約落地到開工建設全流程,加強審批系統與水電、能源、用工等公共服務系統互聯互通,優化項目準入、用地審批、能評、環評等涉企事項審批流程,提升企業建設項目審批效率。優化提升各級政務服務中心導辦幫辦等服務,高效服務項目落地。
3.?強化市場主體訴求響應。探索市場主體訴求響應平臺與香港、澳門特區政府服務平臺聯動,推動市場主體訴求提交、分辦、解決和監督全流程閉環管理,提升訴求解決時效和質量。依托“粵省心”12345便民服務熱線平臺,優化智能客服、智能派單、智能質檢等,為企業提供精準化、全天候訴求解決渠道和服務。
4.?提升數字化通關效率。加快推進大灣區貨物通關便利化,爭取國家支持,基于國際貿易“單一窗口”合作,推動粵港澳三地港口、機場的物流數據、申報數據等共享,探索作業無紙化、“多式聯運”等更為便利可行的商貿通關措施。加強粵港澳三地船舶安全檢查協同信息平臺建設,降低貨物通關成本,縮短貨物流通鏈路。充分運用數字化手段,推動大灣區居民出入境和通關便利化,加快推動“高精尖缺”人才便利跨境通關,推動港澳居民與內地居民出入境通關查驗系統聯通融合,推動香港出入境自助“e-道服務”。大力推進大灣區城際客運公交化運營,不斷提升港珠澳大橋“一站式”自助查驗水平,加快實現粵港澳三地“一碼通關”、大灣區“一碼暢行”。
(四)加快建設數字產業集聚發展新高地,帶動灣區數字“產業通”。
1.?加快灣區數能產業集聚發展。加快推動粵港澳三地數字技術聯合創新和產業化,對標全球領先地區,構建高標準、一體化的完整數據產業鏈,提升大灣區城市群數據產業發展能級。鼓勵支持粵港澳三地企業、高校、科研機構共建高水平數字協同創新平臺,推動數字科技成果轉化。開展數字政府產業賦能行動,搭建數字政府產業服務平臺,打造信創、數字政府、數據、網絡安全產業集聚區。支持建設數字經濟雙創基地、孵化器、特色小鎮等創新形態載體。鼓勵龍頭企業圍繞通用人工智能、高端算力建設等重點領域建設聯合實驗室,謀劃發布算力伙伴計劃。鼓勵企業和社會力量開展通用人工智能研究和建設,構建開放、融合、具有引領發展能力的創新生態。在醫療影像、智能視覺、基礎軟硬件、普惠金融等領域推進國家和省新一代人工智能開放創新平臺建設。依托大灣區信息產業、通信產業、計算機軟件行業規模和技術優勢,大力發展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區塊鏈、人工智能等數字經濟重點產業。
2.?加快產業數字化轉型。深化國家工業互聯網示范區建設,深入實施產業集群數字化轉型工程,構建以“工業互聯園區+行業平臺+專精特新企業群+產業數字金融”為核心的新制造生態系統。深入實施廣東智能制造生態合作伙伴行動計劃,開展智能制造試點建設,統籌用好智能制造試點示范項目成果,培育形成一批智能機器人深度應用場景。建設大灣區全球貿易數字化領航區,繼續培育一批省級數字服務出口基地和數字貿易重點企業。加快大灣區智慧文旅建設,通過數字化平臺,發布和共享三地文旅資源和信息。建設大灣區知識資源共享中心,打造智慧教育平臺、開放課程資源服務平臺和文字資源服務平臺。推進智慧金融,推動參與銀行以安全可靠方式分享和交換相關數字化跨境貿易信息,推動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術在風險防范和金融監管等領域應用。
3.?充分激發數字技術創新動能。加快粵港澳大灣區國際科技創新中心、綜合性國家科學中心建設。積極推動港澳創新資源參與信息技術領域省實驗室建設,加快推進大灣區交叉研究平臺和前沿學科建設,加強數字領域核心技術攻關。以河套為試點,開展生命健康、人工智能、數據、先進制造、新能源等產業數字化合作。支持廣州、深圳推進國家新一代人工智能創新發展試驗區和國家人工智能創新應用先導區建設,打造人工智能技術創新策源地。積極協調國家有關部門,進一步放寬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的外資市場準入限制,鼓勵港澳企業提供數字內容增值服務。
(五)加強三地數字化協同共治,推動灣區社會“治理通”。
1.?提升政府治理數字化水平。不斷完善“一網統管”體系建設,持續提升“粵治慧”省域治理數字化總平臺的態勢感知、協同聯動、指揮調度、監督管理能力,探索構建大灣區治理數字化支撐體系。聯合港澳政府共同梳理構建大灣區經濟治理指標體系,依托“粵經濟”平臺推動大灣區各類經濟數據匯聚和共享應用,提升大灣區數字化社會治理效能。加強粵港澳在十五運會和殘特奧會場館運行和競賽組織數字化建設合作,助力提升大賽數智化管理水平。
2.?共建灣區智慧城市群。強化大灣區智慧城市建設合作和平臺聯通,加強地理空間、交通信息、經濟數據等智慧城市數據要素共享利用。加快智慧醫院建設,加強人工智能診療設備等智慧醫療設施的推廣和應用,支持利用大數據技術進行醫療服務協同創新以及臨床和科研應用創新。深入推進智慧社區建設,推動社區購物消費、居家、養老、休閑娛樂等生活場景數字化。探索在文化交流、就業、投資、經商等領域共建更多智慧城市應用場景。建立智慧城市評價指標體系,高水平推動粵港澳新型智慧城市群建設。
3.?探索建立粵港澳“數字空間”治理新格局。加強粵港澳三地數字技術聯合創新攻關,探索構建統一的“數字空間”底層技術體系,建立數字資產確權、交易、隱私保護等配套管理制度和行業標準規范。支持大灣區征信機構開展跨境合作交流,探索推進征信產品互認。探索構建常態化科研數據審核體系,支持科研合作項目需要的應用研究、醫療等數據資源在大灣區內有序跨境流動。積極協調國家有關部門在河套實現科研數據跨境互通。在粵港澳聯合設立的高校、科研機構建立專用科研網絡,實現科研數據跨境互聯。
(六)推動政府服務銜接融合,實現灣區居民“生活通”。
1.?推動粵港澳政務服務一體化。圍繞“用戶通、系統通、數據通、證照通、業務通”目標,加快推動大灣區政務服務事項目錄、標準銜接,按照用戶授權原則,著力打通粵港澳三地政務服務鏈條和數據共享堵點,推動三地居民統一身份認證、電子簽名互認,實現企業和居民高頻事項“跨境通辦”。協調國家有關部門推動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等港澳居民高頻事項全流程電子化辦理。推動粵港澳三地互設政務服務“跨境通辦”專窗,上線“跨境通辦”服務地圖,拓展個人與法人數字空間,推行全程網辦、一體機自助辦、視頻辦、代收代辦等多渠道政務服務模式。優化“粵省心”12345便民熱線服務,高質量解決居民訴求。深化“灣區社保通”,在橫琴、前海、南沙、河套探索推進粵港澳社保服務深度融合。
2.?依托“灣事通”平臺提升灣區居民公共服務便捷性。推動廣東政務服務網、“粵系列”移動政務服務平臺與香港“智方便”、澳門“一戶通”等政府服務平臺對接互認。充分聚合和引導社會力量,打造“灣事通”泛公共服務與資訊平臺,圍繞粵港澳三地居民出行、通關、通信、支付、求職、養老、醫療、教育、保險、吃住游等場景和習慣,提供無感、便捷的跨境服務。拓展跨境電子錢包、數字貨幣、移動支付等應用在大灣區互認互通。加快推動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港澳居民居住證在大灣區交通、住宿、求職、保險、電子貨幣、購票、金融、電信、財產登記等業務辦理方面,享有與內地居民身份證同等便利,指導通信運營商對相關網站、平臺身份認證及服務功能優化升級。加快粵港澳三地養老領域數字化合作,開展大灣區智慧養老試點,鼓勵社會力量整合利用三地康養資源和先進模式,提供精細便捷的養老服務。
(七)加快粵東粵西粵北“數字融灣”,深化對內聯系增加經濟縱深。
1.?加快數字化均衡發展。加快數字政府基礎能力均衡化發展,切實助推“百縣千鎮萬村高質量發展工程”落地見效。充分利用“投資廣東”平臺和大灣區招商平臺,發揮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比較優勢,全面融入粵港澳大灣區產業鏈、供應鏈,實現產業梯度有序轉移,推動區域均衡發展。強化全流程管理和考核,用好省級獎補資金,提升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數字政府基礎設施建設和公共支撐平臺服務水平。健全數字政府基礎能力建設對口幫扶機制,細化珠三角各市重點幫扶任務,以提升數字化基礎能力為牽引,帶動粵東粵西粵北地區深度融入大灣區產業鏈和城市群。
2.?提升灣區公共資源交易效率。推動建立粵港澳三地公共資源交易資訊互通與合作機制。深化“粵公平”公共資源交易平臺共享整合,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創新應用試點。推進CA數字證書跨區域兼容互認,試點開展異地開評標,推廣應用電子保函。優化招標投標專家庫管理機制,為大灣區企業開展工程建設項目招投標等公共資源交易提供便利,降低交易成本,有效提升大灣區公共資源交易服務水平。
3.?強化“數字灣區”建設對區域發展輻射帶動作用。通過深入實施“數字灣區”建設,形成更大范圍的輻射作用和更強的帶動能力,深化粵港澳大灣區與長三角、京津冀、成渝等經濟圈協同,增加經濟縱深,進一步增強大灣區建設對暢通國內大循環和聯通國內國際雙循環的功能。加快實施泛珠區域政務服務“跨省通辦”,推動泛珠區域公共服務一體化。以泛珠區域數據要素市場體系建設為抓手,加快區域要素市場一體化建設,為服務實體經濟、建設現代化產業體系貢獻大灣區的數字化力量。
三、建立“數字灣區”建設多方參與機制
按照“政府引導、企業主導、社會參與”原則,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建立由政府、企業、科研機構、創投和金融機構等組成的“數字灣區”建設矩陣。鼓勵有條件的企業參與建立粵港澳三地“數字灣區”聯合工作機制,形成政企高效協同、資源整合共享的工作推進體系。針對“數字灣區”建設的堵點痛點,通過“揭榜掛帥”、應用場景征集推介、典型案例發布推廣、“數字灣區”指數發布等措施,充分吸收轉化粵港澳三地先進數字化創新成果,提升整體建設效能。探索依托社會資本設立“數字灣區”建設發展基金,服務“數字灣區”重大項目開發建設,吸引更多元的市場主體參與,推進大灣區數字化人才鏈、產業鏈、創新鏈、資金鏈深度融合和增值賦能。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協調。在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下,建立“數字灣區”建設專責小組,統籌推進“數字灣區”建設工作,督促檢查任務落實、協調推動中遇到的重大問題。日常工作由省政務服務數據管理局承擔。各地各部門要加強組織領導,完善工作機制,制定具體工作落實措施,明確階段目標和時間節點,定期報送工作進展情況,推動各項任務落實。建立粵港澳三地“數字灣區”聯合工作機制,定期會商協調。
(二)加強支撐保障。建立以財政資金引導、多元社會資本參與的“數字灣區”市場化建設運營模式。積極爭取國家重大專項資金支持,充分發揮省級專項資金作用,加強對數字化重大項目及核心技術攻關的支持。鼓勵金融和創投機構參與“數字灣區”建設基金組建,充分運用金融科技手段,為“數字灣區”可持續發展提供支持。
(三)加強規則銜接。各牽頭部門要深入開展“數字灣區”建設中涉及本領域的三地規則、政策情況調研,制定重點對接任務清單。充分發揮橫琴、前海、南沙、河套作為粵港澳全面合作平臺試點示范效應,探索借鑒國際先進規則與標準,推動三地數字化規制規則有效銜接。加強“數字灣區”標準化交流合作,根據三地實際需要,研制、實施相關“灣區標準”,保障大灣區數據流動暢順。
(四)加強開放合作交流。每年聯合香港和澳門特別行政區政府共同舉辦數字政府建設峰會暨“數字灣區”發展論壇,打造全國高水平交流合作平臺,聚集帶動數字產業發展。舉辦國際頂級學術交流會議,在新興產業領域爭取國際標準組織或國際協調組織落戶大灣區,開展國際交流合作。充分發揮粵港澳三地人文相親的獨特優勢,全渠道、立體化開展“數字灣區”宣傳,及時解讀政策措施,回應社會關切,最大程度發揮政策效應,引導社會預期,凝聚行動共識,形成社會各界共同關注支持大灣區數字化建設發展的良好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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