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的全國兩會上,“知識產權”一度成為高頻熱詞。在知識產權強國建設的重要時期,從企業生存到產業發展,從科技創新到技術進步,越來越多的關注目光投向了知識產權領域。此次兩會中的不少提案都圍繞“數字經濟”、“科技成果轉化”展開,涉及數據產權、商業秘密、藥品研發等方方面面。
3月18日,第五期中企視訊《知新大講堂》特別節目線上開播,上海市第十五屆人大代表、上海市知識產權研究會理事長吳堅,南通市政協委員、南通市崇川區政協常委華剛做客直播間,長三角知識產權發展聯盟秘書長郭國中擔任主持人,共同從知識產權法律環境與經濟建設發展等角度解讀兩會知識產權提案。
聚焦兩會中的知識產權“最強音”
數字經濟發展速度之快、輻射范圍之廣、影響程度之深前所未有。據統計,全國數字經濟相關企業超1600萬家,僅去年就新增注冊數字經濟相關注冊企業710萬余家,中國數字經濟正迎來新的爆發期。但面對一系列新現象、新問題、新客體等,對既有知識產權制度的主體、客體以及倫理問題提出了前所未有的挑戰,也對司法機關適用法律以及立法機關科學立法、民主立法的能力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中國科學院大學知識產權學院教授馬一德教授提出了“發展數字經濟要加強知識產權保護”的建議。面對新業態,未來應進一步加強數據產權保護的專門立法,一方面,立法要積極適應現實、回應企業創新需求;另一方面,要充分發揮既有制度的調整潛力。數字經濟下新領域新業態知識產權保護制度的完善,要在傳統知識產權制度的成熟框架下,以漸進式完善的方式展開,避免因立法冒進而走彎路。
在全社會知識產權意識不斷增強的情況下,知識產權訴訟案件的數量也隨之激增。裁判中復雜技術事實認定和法律適用的難度不斷加大,對優質司法服務的要求越來越高。格力電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董明珠從法院建設的角度出發,提出了關于“盡快設立國家知識產權法院”的建議,希望實現從“知識產權法庭”到“知識產權法院”的跨越,使之成為隸屬最高人民法院,獨立審理知識產權終審案件的專門法院,充分保障知識產權審判的專業性和專門性。
針對時下頻發的商標搶注亂象,好醫生集團董事長耿福能建議“建立惡意注冊商標‘黑名單’機制擴大懲罰性賠償的適用面”,適時出臺商標侵權懲罰性賠償審理指引,降低商標權利人請求懲罰性賠償的難度。人福醫藥董事長李杰從藥品研發的角度出發,建議“加大藥品研發知識產權保護‘完善雙首個仿制藥’激勵制度”,希望增加臨床試驗數據的保護對象,改良型新藥可設立4年保護期。
此外,廣博集團董事長王利平提出“加大對知識產權惡意訴訟的打擊力度”,建議明確知識產權惡意訴訟反賠責任的法律依據。天能控股集團董事長張天任聚焦“關于進一步完善知識產權融資體系推動知識產權強國建設”,希望完善知識產權融資的法律法規,健全知識產權價值的評估體系,并建立風險分擔和風險補償機制。
加強商業秘密保護打通“最后一公里” 為推動上海完善知識產權保護的制度供給,吳堅曾在兩年前就提出“盡快制定一部綜合性知識產權保護地方性法規”的議案,該議案在市十五屆人大二次會議上也被列為正式立法議案,最終《上海市知識產權保護條例》成功在上海市第十五屆人大常務委員會第二十八次會議上通過,并已于2021年3月1日施行。在今年的上海兩會期間,吳堅又進一步提出“關于制定浦東新區加強科技型企業商業秘密保護若干規定”的議案。
吳堅表示,當前很多企業在商業秘密維權過程中會碰到兩大問題:
一是很難平衡企業和員工雙方的權益,針對涉及商業秘密的員工,企業需要制定相應的保密措施,但在廓清權利義務的基礎上,還需要給予員工一定的競業補償。此外,對于高科技企業來說,知識更新的速度很快,如何界定新興技術作為商業秘密的條件也存在困難。
二是企業和員工在維權中往往面臨舉證難、程序復雜,或審判周期漫長等問題,案件執法的“最后一公里”沒有打通。吳堅稱,該議案的目的是希望上海尤其是浦東新區,嘗試制定具體的法律規定來解決上述難題,進一步厘清法律保護的內容與邊界,為受到侵權的企業與員工提供救濟。
同時,他也希望“通過《知新大講堂》節目的播出,號召領域內的專家、學者、律師,或是碰到問題的企業,能夠提供一些好的反饋與建議,共同推動商業秘密保護更上一層樓?!?br />
優化營商環境讓小微企業“投訴有方” “大型企業往往都有專門的法務部門來處理法律糾紛,許多中小微企業在知識產權保護方面不夠重視,他們在遇到此類問題時就顯得束手無策?!白鳛橐幻晒ぷ髡?#xff0c;華剛在日常辦案過程中發現,“像初創企業或是高科技企業,一次知識產權侵權就可能導致創業失敗,一次濫訴也可能讓上市進程停滯,這些對企業家來說都是‘不可承受之痛’?!?/p>
為此,在今年的兩會上,華剛遞交了一份題為《加大知識產權保護力度,切實優化營商環境和創新環境》的提案,希望通過社會各方面的共同努力,來改變“中小微企業對于知識產權保護不力”的局面,為他們營造一個良好的營商環境和創新環境。
華剛表示,“當前,我們的執法部門較為分散,涉及專利權、商標權、商業秘密等資產的執法權都由不同機關來處理。因此,需要進一步明確各個行政機關的受理范圍。此外,如果能建立聯絡員制度,方便企業遇到問題時第一時間進行溝通,同時加大這方面的宣傳力度,就能讓小微企業能投訴有門、投訴有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