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委員合力破解共享單車亂停亂放難題
地方政府應主動承擔監管責任
□ 本報記者 蒲曉磊
全國兩會期間,共享單車的話題熱度,在會場外和會場內同時升溫。
會場外,共享單車首個經濟社會影響力報告——《2017年共享單車經濟社會影響報告》發布。該報告顯示:2017年,以ofo小黃車為代表的共享單車企業覆蓋全國200多個城市,投放量超過2500萬輛,在網民中滲透率達到41%,累計提供騎行服務170億人次,最高日達到7000萬人次,共享單車已成為城市交通生態的重要一環。
會場內,交通運輸部部長李小鵬在3月5日的“部長通道”上肯定了共享單車在解決群眾出行“最后一公里”等方面發揮的重要作用,科技部部長萬鋼在3月10日舉行的十三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記者會上為共享單車背后的共享理念和科技支撐點贊。
與此同時,共享單車的亂停亂放、維護不及時、押金難退等問題,也成為代表委員熱議的焦點。
一些代表委員在3月13日接受《法制日報》記者采訪時建議,將共享單車納入城市交通體系統籌發展,加強政府監管責任,規范共享單車的發展。
解決“最后一公里”獲肯定
“作為一種綠色出行方式,共享單車深受人民群眾歡迎,同時需要政府、企業和使用者共同治理,共同解決問題。”在3月5日的“部長通道”上,交通運輸部部長李小鵬對共享單車的作用給予肯定。
與此同時,對于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維護不及時、押金難退等問題,李小鵬認為,問題背后,既有政府不作為、服務不到位的問題,也有企業服務不到位的問題,還有極少數用戶不文明使用等原因。
對此,李小鵬指出,共享單車在解決群眾出行“最后一公里”、緩解城市交通擁堵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所以,我們要共同治理、共同維護共享單車,讓共享單車能夠發展好、使用好、維護好,為人民群眾服務好。”
同樣肯定共享單車作用的,還有科技部部長萬鋼。
在3月10日舉行的記者會上,萬鋼解釋,之所以將共享單車列入“新四大發明”,在于其共享理念和共享背后的科技支撐。
“共享是一個創新,共享背后的科技支撐——導航定位有北斗,移動互聯有中國寬帶,還得有第四代移動通信。你看大數據、云計算后面不就是超級計算技術嗎?包括治理亂停車、用電子圍欄,這些也都在國家科技計劃重大專項中產生的技術。我高興的是,這些國家的重大專項已經到了創業者的身邊,他們可以無障礙地獲得,技術集成又滿足市場的需求。”萬鋼說。
不要隨意貼上“亂象”標簽
不過,共享單車的亂停亂放、維護不及時等問題,也給城市治理帶來了很大挑戰。
全國人大代表、合肥公交集團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副主任李祥斌早已注意到共享單車的諸多問題:“由于共享單車投入量過剩且缺少強制性約束,使得共享單車亂停亂放現象嚴重,擠占公交站牌、占據人行道上的盲道、堆放在小區門口,這些嚴重影響市民出行和生活。”
全國政協委員、民盟海南省委主委康耀紅認為,共享單車在提升城市交通運行效率、緩解交通擁堵壓力、節約能源減少污染的同時,也出現了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例如愈演愈烈的低價營銷模式、實名認證注冊APP時的個人信息泄露隱憂等。
“共享單車的出現,給交通發展和城市管理帶來了新課題。在競爭的初期階段,企業在車輛投放、運營維護、管理調度等方面缺乏經驗,造成部分地區不同程度地出現過度投放、無序競爭、車輛調度不及時等問題,影響市容市貌、擠占其他公共空間。”全國政協委員、新華聯集團董事局主席兼總裁傅軍指出。
對于共享單車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院長劉尚希認為,新生事物的發展,肯定會有一個摸索的過程,不要隨意貼上“亂象”標簽,要在發展中規范,在規范中發展。
納入城市公共交通體系
一些代表委員建議,應當加強政府的監管責任,以此規范共享單車中存在的一些問題。
傅軍在提案中建議,將共享單車定性為城市公共交通的組成部分,納入城市公共交通體系統籌發展。通過政府向企業采購服務的形式,共享單車能得到更為有效的監管,從而解決當前發展中存在的過度投放、無序競爭、調度不及時等難點問題。
“事實上,共享單車本應是公共服務的一種,政府需主動承擔起相關的監管責任。例如,可根據人口數量確定科學合理的共享單車投放數量,街道、社區、城管、交通等部門應該與共享單車企業建立聯動機制。”李祥斌說。
全國人大代表、榮民控股集團有限公司董事會主席史貴祿建議,盡快制定共享單車管理辦法,解決共享單車管理立法缺失、體系不健全等問題,應明確規定騎行共享單車時不得載人、在劃定的非機動車停發區域內有序停放等。
此外,在解決共享單車的停車問題上,技術的手段也被代表委員多次提及。
“電子圍欄是利用對周界布防的技術,設定虛擬停車框,用戶必須將車停在指定區域內,否則無法結束行程。目前,北京、上海、廣州等地已經逐步開始使用電子圍欄技術,取得了一定管理效果。”李祥斌希望能在全國范圍內推廣電子圍欄,以利于共享單車規范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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