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難是全社會高度關注的話題。2018年11月,習近平總書記在民營企業座談會上強調,要優先解決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融資難甚至融不到資問題,同時逐步降低融資成本。一年后,2019年12月,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關于營造更好發展環境支持民營企業改革發展的意見》,從優化銀行服務體系、完善直接融資制度、健全增信體系等方面對破解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難題進行部署。
針對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難、融資貴、融資慢現象,相關部門和金融機構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取得了明顯成效。但當前的工作較多針對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最后一公里”問題,如續貸問題。而更為迫切的是“最先一公里”問題,應抓緊采取切實措施進行破解。
2019年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和金融監管部門在解決續貸問題上進行了多次部署。如2019年2月,中國銀保監會《關于進一步加強金融服務民營企業有關工作的通知》強調:加大續貸支持力度,要至少提前一個月主動對接續貸需求,切實降低民營企業貸款周轉成本;2019年3月,中國銀保監會辦公廳在《關于2019年進一步提升小微企業金融服務質效的通知》中要求:加大續貸政策落實力度,合理提高續貸業務在小微企業貸款中的比重,簡化續貸辦理流程。部分地區如北京市,還專門成立企業續貸受理中心等機構。這些措施都有助于緩解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困難。
但亟待破解的“最先一公里”問題,即民營和小微企業首貸問題,目前還應得到高度重視。所謂的首貸,即首次貸款,是指在中國人民銀行征信報告中無貸款記錄的企業首次從銀行業金融機構獲得貸款。目前我國約有小微企業3000萬戶、個體工商戶7300萬戶。而從銀行獲得貸款的約為1800萬戶,僅占17.5%。也就是說有超過80%的民營和小微企業(個體工商戶)未從銀行體系獲得貸款。
首貸為什么成為一個難題?主要是因為存在信息不對稱現象。目前,我國產業環境、征信服務與擔保體系等還不夠完善,使得金融服務供給者與需求者之間難以形成有效溝通。特別是在商業銀行與民營和小微企業之間,信息不對稱矛盾更為突出:一方面,銀行難以收集和甄別民營和小微企業有效信息并據此進行信貸決策;另一方面,民營和小微企業未全面了解銀行產品和服務,難以邁出建立銀企關系的第一步。
從實踐層面看,金融監管部門鮮有政策文件對首貸進行部署,提出要求。財政政策、貨幣政策等,并未對首貸進行有效的激勵。而商業銀行缺乏專門的首貸機制安排,包括授信政策、信貸計劃等,也未開發針對性的產品和服務。一般而言,獲取新客戶的成本顯著高于維護老客戶。而在經濟下行周期,銀行基層機構和員工對拓展新的民營和小微企業客戶缺乏積極性。
首貸是企業從金融機構融資的起點。有關數據顯示,民營和小微企業獲得首次貸款后,后續再獲得貸款的可能性將大幅提高,而且貸款利率有望下行,貸款速度也將加快。微眾銀行·銀行用戶體驗聯合實驗室發布的《2019年銀行業用戶體驗大調研報告》顯示,63.5%的民營和小微企業主表示銀行貸款申請手續麻煩,但有過第一次銀行貸款后,94.4%愿意繼續使用銀行貸款。因此,“首貸難”問題是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困境的“最先一公里”。緩解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困境,重點和難點之一是破解“首貸難”問題。
部分地區在這方面進行了探索和實踐,取得了一定效果。如浙江銀保監局近年來針對首貸企業“缺信息、缺渠道”“征信少、評估難”“程序繁、審批長”“擔保弱、風險高”等問題,多措并舉破解小微企業“首貸難”;人民銀行濟南分行2019年4月開始在山東省開展“中小企業首貸培植行動”,培植后中小企業貸款獲得率達88%,三季度貸款利率較前三季度平均利率下降0.15個百分點;2019年10月,人民銀行南寧中心支行聯合廣西銀保監局,推出廣西“民微首貸”提升計劃。
應該說,部分地區先行先試,為破解民營和小微企業“首貸難”問題積累了寶貴經驗。下一步,應疏堵并舉,標本兼治,在全國范圍內積極破解“首貸難”問題,更好地緩解民營和小微企業融資難題。具體而言,筆者有七個方面的建議:
第一,重視首貸難題。民營和小微企業貸款難,首先在“首貸難”。要堅持首貸、續貸兩手抓,將破解“首貸難”問題作為支持民營和小微企業改革發展的重要抓手,花大力氣從體制機制、基礎設施、產品服務、考核激勵等方面采取針對性措施。人民銀行和銀保監會可出臺專門文件,對首貸工作進行部署和安排,引導和鼓勵金融機構加大對首貸的支持服務。
第二,完善制度安排。銀保監會可優化“兩增”考核體系,將首貸作為單列指標列入小微金融服務考核;建立月度統計通報制度,加強對首貸投放的監測和指導。同時,放寬對首貸利率和不良貸款率要求,更好地發揮市場機制作用。商業銀行應對首貸有關的信貸準入、審批等制度和流程修訂完善。此外,有關部門可對民營和小微企業首貸利息作適當補貼。
第三,建好信息平臺。打破各政府部門“信息孤島”,整合市場監管、稅務、海關等部門及網絡平臺信息,抓緊搭建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免費提供給銀行使用,破解銀企信息不對稱問題。鼓勵有條件的地方建設地區性金融服務信用信息平臺,選擇合適方式對接全國性平臺。同時,發揮征信機構如百行征信的作用,探索推出民營和小微企業征信報告。
第四,創新服務模式。加快發展中小銀行,在加強風險防范的前提下,探索和推廣互聯網銀行、互聯網貸款模式,鼓勵微眾銀行、新網銀行等民營銀行加快產品創新,加大民營和小微企業貸款投放。通過設立民營企業信用保證基金、創新融資擔保方式等辦法,破解擔保難、增信難等問題。運用金融科技手段,提升首貸的風控能力和效率,使首貸更具商業可持續性。
第五,改進產品服務。商業銀行應制定首貸投放計劃,在信貸規模、內部資金轉移價格等方面進行專門安排;主動破解信息不對稱,加大行內數據整合應用,并對接支付類數據、政務類數據、商務類數據等“替代性數據”,研發針對性產品。升級信貸管理系統,搭建民營和小微企業專門的授信模型、開發手機應用程序,使首貸流程更簡化、放款更快捷、還款更靈活。
第六,加大正向激勵。對民營和小微企業首貸比例較高的銀行,人民銀行在存款準備金率上給予優惠,在再貸款、再貼現等方面給予優先支持;銀保監會放寬小微金融服務等考核要求,創造“愿貸”“敢貸”的政策環境。同時,商業銀行應在考核中進一步細化并落實好容錯糾錯和盡職免責等措施,提高首貸不良率容忍度,鼓勵基層機構和客戶經理積極發放首貸。
第七,加強企業培訓。加強對民營和小微企業主及財務人員的走訪、培訓,增進銀企溝通,普及金融知識,推介產品服務,對接企業首貸需求,提高首貸供需匹配的精準度,解決企業對銀行產品與服務不了解等問題。此外,還應加強民營和小微企業基礎管理素質教育與培訓,更好服務企業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從根本上提高企業經營管理水平和融資能力。
(作者單位:蘭州大學管理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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