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全國兩會,“萬企興萬村”再次成為熱詞。提請十三屆全國人大五次會議審查的計劃報告提出,2022年是鞏固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的關鍵一年。“萬企興萬村”行動正當其時:以“三農”為著力方向,通過開展經營性合作、公益性幫扶,促進鄉村產業、人才、文化、生態、組織振興,讓農民穩定增收,鄉村蓬勃發展。
全國政協常委、廣西壯族自治區政協副主席磨長英對此一直關注,從“萬企幫萬村”升級為“萬企興萬村”行動,磨長英看到民營企業為此做出的重要貢獻,在實際工作和調研中,也體會到民營企業在助推鄉村振興和共同富裕方面受到了一些制約,對此她提交了相關建議。
加大力度推動民營企業投身“萬企興萬村” 磨長英認為,民營企業助推鄉村振興過程中存在五方面的制約;一是農村資金、土地、勞動力等資源要素還在大量流向城市,民營企業參與鄉村振興和助推共同富裕還未形成較為突出的資源要素優勢和較具吸引力的政策體系,更多還是依靠企業家的“鄉愁”情懷以及社會責任擔當來支撐。二是鄉村產業多為農業產業,投入大、周期長、風險高,加上農村人力資源水平偏低、科技人才匱乏等因素,企業在鄉村發展后勁不足。三是農村發展二三產建設用地指標較為緊缺,企業用地難問題突出。四是農業資產可用于貸款抵押的較少,加之探索創新信貸方式不多,企業較難獲得銀行貸款,融資壓力大、成本高。五是部分農村地區,尤其是脫貧地區的產業路、旅游路“最后一公里”仍未打通,“望山走倒馬”仍然是這些地區農產品出不來、產業進不去的重要原因。
打通這些痛點,才能更好地發揮民營企業的作用,政策、要素保障、制度建設必不可少。磨長英建議,對在農村注冊繳稅、解決當地農民就業的企業,采取直接補貼、貸款貼息、設備購置補貼等多種方式給予重點支持,吸引更多城市資本下鄉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農機合作、休閑農業等產業,促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其中,對提升區域農產品品牌競爭力作出重要貢獻的企業,給予更大獎勵和更多銀行貸款貼息。對在農村創新發展新模式、新業態、新技術、新產品的輕資產型企業,加大財政直補,幫助企業在農村加快落地,實現可持續、高質量發展。
在解決用地難方面,磨長英建議,國家出臺政策措施,引導地方每年預留鄉村振興的二、三產用地計劃指標并建立專門、快捷的申請通道,對國家級和省級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給予建設用地指標傾斜,為在鄉村發展種養業、旅游業、農產品加工業及建設冷鏈設施且已形成規模、利益聯結穩定緊密、帶動作用明顯的企業提供專項保障。
另外,在技術服務企業、完善配套設施方面,磨長英也提出了具體的建議。如加大津補貼、工作經費、職稱評定、職務晉升等優待政策,鼓勵更多科技人才、科研人員下沉到農村企業任職或兼職,實現科技特派員技術服務鄉村振興重點幫扶縣的鄉鎮企業全覆蓋。為減輕地方財政壓力,建議對種養業形成一定規模以及旅游資源豐富的農村地區,從國家層面加大對交通、水、電、氣、網、污水處理等生產要素配套設施的統籌規劃建設,并由中央和省級財政共同承擔建設資金,或通過發行鄉村振興國債來籌集資金,切實打通這些地區產業路“最后一公里”,吸引更多企業前來投資。最后,在促進農民就業方面,磨長英建議對在當地鄉村注冊的企業,以企業解決離土不離鄉農民就業數量為重要核定依據,補貼企業繳納員工社保費用,做到雇用一個離土不離鄉農民就補貼一份社保。同時,對企業雇用離土不離鄉農民的,探索統一采用農村社保體系,促進農民就地就業,降低企業用工成本,增加農民收入,加快實現共同富裕。
推動民營企業參與邊疆民族地區建設,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 全國兩會上,磨長英也提出了推動民營企業參與邊疆民族地區建設的建議。“推動各民族共同走向社會主義現代化,民營企業的參與是不可或缺的力量。改革開放四十多年來,在邁向共同富裕的征程中,民營企業既是受益者、參與者,也是踐行者、推動者。為更好地引導民營企業參與邊疆民族地區建設,助力共同富裕,應進一步完善差別化區域支持政策,讓差別化區域支持政策朝著更加有利于鑄牢中華民族共同體意識的方向發展完善,推動民間資本加大對邊疆民族地區的投入”她說。
為鼓勵民營企業參與邊疆地區建設,磨長英提出四項建議。一是完善沿邊地區開發開放政策體系,盡快出臺《興邊富民行動“十四五”規劃》和細化具體支持措施,為邊疆民族地區振興發展營造良好的政策環境。二是加大優惠政策支持力度,支持邊境省份實行與周邊國家一致的優惠政策,促進邊境地區承接產業轉移。三是完善要素保障,解決用地難、融資難等問題,對鄉村振興帶動作用明顯的邊疆民族地區產業項目給予用地指標傾斜。四是加大財政轉移支付力度,提升沿邊地區基本公共服務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