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我國總人口增速放緩以及城鎮化水平不斷提高,住房總需求空間逐漸縮小,房企傳統的發展模式已不再適用。中央經濟工作會議在部署2022年經濟工作中,明確提出“要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加強預期引導,探索新的發展模式”。
在房地產市場快速增長的年份,房企普遍采取“高負債、高杠桿、高周轉”模式,迅速擴大市場份額,但這種發展模式導致房地產行業出現了一系列問題。全國政協委員莫天全介紹說,針對當前房地產行業面臨的主要問題,探索新的發展模式勢在必行。
為此,莫天全提出了如下建議:
堅持市場體系和保障體系并行發展,建立人-房-地聯動機制 在商品住宅市場之外,加快建立以公租房、保障性租賃住房和共有產權住房為主體的住房保障體系,發揮保障性住房的保障效果。但需要關注的是,保障性住房的建設應適度,加大人口流入量大的城市的建設力度,控制中小城市保障房建設量。
另,綜合考慮人口流動規模及產業經濟發展需要,合理配置區域及城市間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未來需要在中心城市建設用地指標上做加法,在中小城市建設用地指標上做減法,促進大中小城市協調發展。
堅持租購并舉,保障租房群體享有公共服務的權利 推動住房模式由“購”向“租購并舉”轉變。大力發展住房租賃市場,特別是保障性租賃住房。當前人口流入量大、新市民和新青年人數多的城市供需矛盾突出,住房租賃需求較為旺盛,針對這部分城市加大租賃住房建設。保障性租賃住房有利于解決新市民的住房問題,公租房保障低收入群體的住房需求。同時,要推動租房居民享有公共服務的權利,解除租房群體的后顧之憂。
需要注意的是,保障體系并不能取代商品化住宅,“購”仍將在一定時期內占據主導,高品質的商品房需求亦要得到支持,滿足不同人群的居住需求。
堅持盤活存量,健全配套服務 推動城市更新,提高老舊小區的居住品質、提高產業用地的集約化利用率。一方面,2000年以前建設的老舊小區整體功能及配套欠缺,居民居住品質受到較大制約,老舊小區亟待升級改造,如加裝電梯、增加適老適幼化設施等。另一方面,閑置商業、辦公等物業亦有待進一步盤活利用,支持商改住、商改租等,提高土地資源集約化利用的同時,也可以滿足租賃住房需求。
發展房地產相關服務產業,如物業管理服務。伴隨著人民日益增長的美好生活需要,住房服務需求、文化娛樂需求等不斷增長,其中物業管理服務成為存量服務中必不可少的環節。
伴隨著行業進入新的發展階段,房地產企業在做好開發業務的同時,也需要沿著住房服務鏈條進行轉型升級。一方面,原有開發業務要實現有質量的發展,提高運營效率;另一方面,在代建、物業和租賃等服務領域,向服務商轉型或是房企發展必然趨勢。但由于過去發展中的確已積累了一定風險,因此房企在轉變過程中需要把握好節奏,避免急轉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