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經濟社會發展,說到底,關鍵在人。需要通過富裕農民、提高農民、扶持農民,讓農業經營有效益,讓農業成為有奔頭的產業,讓農民成為體面的職業。進一步推進鄉村全面振興的關鍵,是要加快培育一批具備復合技能的新型職業農民,這是有效解決農業生產發展瓶頸,助推農業高質量發展,實現鄉村振興的應有之義和必要舉措。
為鄉村振興戰略提供人才支撐與智力支持。鄉村振興的實現,以現代農業為基礎,關鍵在人才。與傳統農業不同,現代農業更加凸顯農業生產經營過程的分工合作。現代農業在農業生產工種詳細劃分的基礎上,在生產計劃、農藝技術設計、機械化作業實施以及生產原料供應、物資保障、產后銷路等方面,都需要更專業的農業從業者。新型職業農民具有典型的現代農業從業者和社會服務型職業的特點。而且新型職業農民是一種將農業作為長久職業、以土地為主要生產資料、以市場利潤最大化為追求目標的有組織、懂技術、會經營、善管理、守法紀、愛農村、勇創新的農業勞動者。作為專業的農業從業者,通過自身的學習和對市場的深刻觀察,在農業生產的各環節和農產品加工鏈條上,新型職業農民都有著較為先進的生產理念,也會帶來農業經營體系和經營方式的質變,從而有效規避傳統農業生產過程中不專業、不科學的問題。所以,新型職業農民群體是一批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有情懷的職業群體,可以為鄉村振興提供人才支撐與智力支持。他們是鄉村振興的主力軍,也是鄉村振興的生力軍。
推進城鄉資源要素平等交換與合理配置之間轉化。與傳統農民相比,新型職業農民是一種主動選擇的“職業”,而傳統農民是一種被動烙上的“身份”。隨著城市化進程的加快,很多的農村青年到城市打工,選擇離開農村,這是大多數“身份農民”的權利,也是他們實現對美好生活追求的道路選擇。隨著新型職業農民的出現,“農民”不再是一種被賦予的身份,而是一種“職業”。從經濟角度看,作為市場主體的新型職業農民有利于勞動力資源在更大范圍內的優化配置,有助于農業、農村的可持續發展和城鄉融合發展。尤其是在中國農村勞動力“萎縮化、老齡化、低知識化”的社會現實與中國農產品市場需求發生重大轉變的情況下,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可以加快實現城鄉勞動力流動,不僅可以讓一部分志愿從事農業工作的勞動力留在農村,還可以增強農村的吸引力,讓一部分城里的農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進入農村、建設農村。鄉村振興就是要在實現城鄉資源要素平等交換和合理配置基礎上推進。新型職業農民的培育,可以統籌城鄉勞動力,提升農業勞動者素質。同時,在現代農業經營體系中,新型職業農民憑借較高的技術水平和突出的專業技能,可以在專門的領域內勝任農業生產任務,比如農機服務人員、統防統治植保員、農村動物防疫員,乃至土地仲裁調解員、測土配方施肥員、農村信息員、農村經紀人等,進而提升農業生產的科學性與整體運行效率,切實轉變農業發展方式。
加快現代農業發展實現農業供給側改革。目前,我國農業農村發展已進入新的歷史階段,農業的主要矛盾由總量不足轉變為結構性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在供給側。一方面,需要堅持市場需求導向,主攻農業供給質量,加強綠色、有機、無公害農產品供給。另一方面,傳統農業需要借助現代農業市場先進技術和理念重新定位,促進農業產業結構調整,最終達到高質量發展。現代農業不僅要求農業生產進行合理分工,還要求提升農民自身從業領域的知識與技能儲備。換句話說,現代農業需要職業化的、分工合作的農民。新型職業農民的職業化趨向,在從事農業生產工作時具有更加明確的方向性與專業性特點,猶如工人工種分類。現代農業是一種社會化大生產,且伴隨著農業經營規模的擴大,社會化分工成為發展趨勢,農業生產的產前、產中、產后服務需求也逐步增強,對于掌握現代農業科技、先進耕作技術、能夠操作現代農業設備的技術型新型職業農民以及優于經營管理、善于學習先進科學文化知識的新型職業農民有著迫切的需求。因此,從某種意義上講,培育新型職業農民就是培育現代農業的現實和未來。此外,新型職業農民還具有高度的社會責任感和現代觀念,他們不僅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還要求其行為對生態、環境、社會和后人承擔責任。因而,培育新型職業農民也有助于提升農產品的質量,生產綠色、有機、無公害的綠色食品,既滿足了人們對高質量食品的需求,推動農業供給側改革,又加快了現代農業的發展。
新型職業農民具有高度穩定性的特征,他們把務農作為終身職業,有助于培育新型經營體系的核心主體,調動農民參與鄉村振興的主體性。與傳統農民不同,新型職業農民是具有較高學歷知識水平、現代公民素養、思想活躍,較強的民主意識與協作精神,較高的競爭意識與抗風險能力,能適應市場、社會轉型發展需要的現代農民,即“學習型”農民群體。隨著中國農業發展的轉型升級,今后農業從業主體將表現為兩種形態:一是組織形態,即專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農業新型經營主體;二是新型職業農民的個體形態。新型職業農民的發展既要借助于各類農業新型經營主體生產服務組織的發展,又可以推進其發展,二者相得益彰。可以說,新型職業農民是各類新型經營主體的基本單元和核心主體,在建構集約化、專業化、組織化、社會化相結合的新型農業經營體系中將發揮基礎性作用。概而言之,職業農民是在尊重人的個性和選擇的基礎上出現和發展的,更能激發群眾的積極性和創造性,從而更利于調動農民參與鄉村振興的主體性。
鄉村振興是我國助力農業農村現代化的宏大戰略,隨著鄉村振興戰略的全面推進,培養新型職業農民的創新意識、創新思想、創業能力、創業精神,全面提高新型職業農民的專業水平和綜合素質,幫助其運用農村各種資源因地制宜創業,實現農民的職業轉型是當務之急。不僅需要通過建立專門政策機制、調整農業技術進步路線、扶持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強化鄉村振興人才培訓等辦法培育大批新型職業農民,還要進而有效提高農民的就業創業技能及職業道德素養,借以發展現代農業,提升農業收益,繁榮農村經濟,最終實現農民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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