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商環境作為經濟發展“軟環境”的重要體現,在集聚發展要素、激發市場主體活力、增強經濟發展內生動力等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深化“放管服”改革,構建一流營商環境,是“十四五”規劃綱要的重要內容,加快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也將繼續作為今年政府重點工作加以推進。
王勝華
中國財政科學研究院
教科文研究中心助理研究員
世界銀行發布的《2020年營商環境報告》顯示,在190個經濟體中,我國2019年度全球營商便利度排名第31位,較2018年度(排名第46位)和2017年度(排名第78位)有了大幅躍升。財科院“企業成本”調研結果顯示,從年度間的縱向對比看,無論是總體評價,還是分地區、分行業、分企業規模、分所有制類型,樣本企業對營商環境的總體評價持續向好,微觀市場主體獲得感不斷增強。隨著“放管服”改革進一步深化,我國營商環境建設將進入從“量”的改善到“質”的提升的內涵建設階段。營商環境優化邁向2.0內涵提升時代,得益于實現五個轉向。
理念上從被動應變轉向主動求變。近年來,我國持續通過深化“放管服”改革,不斷優化營商環境,為經濟高質量發展夯實基礎。營商環境建設的思想理念經歷了從“要我建設”到“我要建設”的轉變。地方政府作為治理主體,從過去“被動應戰”到現在積極主動謀劃,這種從“被動”到“主動”的治理理念轉變,極大地釋放了“放管服”改革效能。
內容上從硬件建設轉向制度引領。營商環境優化是一個系統工程,硬環境和軟環境是其兩翼。構建一流營商環境既需要基礎設施等硬環境的保障,更需要發揮好制度等軟環境的支撐和引領作用。《優化營商環境條例》的頒布實施,加快了我國營商環境建設的制度化進程。各地方政府結合實際相繼出臺了相應實施辦法,為營造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營商環境奠定了堅強法制保障。
方式上從單兵突進轉向協同推進。營商環境建設涵蓋的業務廣、涉及的部門多,只有部門間協同共享、共同改善,才能真正為營商環境內涵建設提供支撐。隨著政府數字化轉型的深入推進,政務數據共享協調機制得以不斷完善,過去部門分割、數據孤島等現象得到極大改善。通過資源共享、部門協同,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一次辦、“跨省通辦”等,從理念照進了現實。
職能上從重審批轉向重監管服務。政府工作報告指出,將行政許可事項全部納入清單管理,深化“證照分離”改革,大力推進涉企審批減環節、減材料、減時限。同時,把有效監管作為簡政放權的必要保障,全面落實監管責任,加強對取消或下放審批事項的事中事后監管,完善分級分類監管政策,健全跨部門綜合監管制度,大力推行“互聯網+監管”,提升監管能力。一系列優化政務服務的政策舉措,體現的是政府職能角色的轉化,是服務型政府從重審批輕監管向重監管、重服務轉變的重要體現。
成效上從數量改善轉向質量增進。當前,營商環境建設已從過去縮短時間、簡化程序等數量改善型優化向健全法治、打造生態、提升服務等質量增進型優化轉變,從注重直接或短期效果向間接與長期效果并重轉變。注重績效、強調質量是提升營商環境內涵建設的必然要求。通過健全動態評價機制,強化營商環境優化的績效評估,充分發揮營商環境建設對改善政府行政效能、提升產業鏈生態、助力經濟高質量發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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