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打造優質營商環境,挖掘招商引資新優勢,培育經濟發展新動能,構建產業轉型升級新支撐,全面推動全縣經濟社會發展“干在實處、走在前列”,近日,馬關縣制定出臺了《馬關縣招商引資獎勵實施辦法(試行)》。
一是投資獎勵“引鳳凰”。對入駐轄區都龍口岸和南山園區的企業,固定資產投資額達2000萬元(含)至5000萬元、5000萬元(含)至8000萬元、8000萬元(含)至10000萬元、10000萬元(含)以上的,分別按投資總額的6%、7%、8%、9%的標準給予一次性扶持獎勵;對未駐都龍口岸和南山園區的企業,固定資產投資在2000萬(含)以上的,項目竣工投產后按投資總額的1%給予一次性扶持獎勵。同時,對在轄區投資且當年實際利用外資2000萬美元(含)以上的新項目(金融業及金融業項目除外),按當年實際利用外資金額0.5%的比例(按實時利率折合人民幣)予以獎勵,最高獎勵不超過500萬元人民幣。
二是以獎代補“育龍頭”。投資企業自生產經營之日起,根據企業年主營業務收入(以稅務部門申報數據為準)一產達1000萬元(含)以上和二、三產達2000萬元(含)以上的,按年收入的1%和0.5%標準分別給予獎勵,期限3年。“以獎代扶”鼓勵企業做強做大,對從中型成長為大型、小型成長為中型、小微成長為規上的企業分別給予100 萬元、50 萬元、10 萬元的一次性獎勵。鼓勵企業走品牌興企發展道路,對獲得省級名牌產品稱號或著名商標的一次性給予5萬元獎勵;對獲得國家級名牌產品稱號或馳名商標的再次給予5萬元獎勵。鼓勵企業上市,對成功進入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新三板)掛牌和成功上市的企業分別給予20萬元、50萬元、100萬元的一次性獎勵。
三是人才激勵“聚英才”。積極鼓勵投資企業引進高學歷、高技術管理人才,從引進之日起,正高級職稱或博士研究生、副高級職稱或碩士研究生按1000元、500元每人每月的標準分別給予生活津貼獎勵,期限2年。同時,對正常生產、按規定簽訂2年以上勞動用工合同、按月支付職工工資(工資不得低于云南省當年發布的關于相關地區的最低工資標準)、為職工繳納“五險”以及年使用馬關籍勞動力就業人數達50 人(含)以上的企業,馬關籍勞動力就業人數50 人(含)至300 人、300人(含)至500人、50人(含)以上的,分別按300元、400元、500元每人每年的標準給予獎勵。
四是購房獎補“穩安居”。年納稅總額在500萬元以上的投資企業法定代表人在馬關購房的,給予1000元/平方米的購房獎補,獎補不超過200平方米。
近日,馬關縣被第三方機構評估為營商環境全州排名第二,是文山州最具投資吸引力的城市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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