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由北京金融法院作為承辦單位的2022年金融街論壇年會平行論壇“治理體系與金融穩定”成功舉辦。多位與會人士從多角度闡述了法治對于金融市場的引導規范作用、對于金融風險防范的保障作用以及對于金融創新的促進作用。與此同時,與會的多位金融管理部門相關人士也分享了金融立法方面的最新實踐。
“建立維護金融安全穩定、防范化解重大風險的綜合治理體系,實現金融領域‘良法善治’,需要來自立法、執法、司法等各部門的協同配合。”北京金融法院院長蔡慧永表示。
北京市政協副主席、北京市工商聯主席燕瑛在致辭中也表示,加強金融創新與改革,推動金融高質量發展,離不開良好的金融法治營商環境。優化金融法治營商環境有利于提升地區競爭力,有利于吸引聚集金融發展要素,有利于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
值得注意的是,來自金融管理部門的多位與會人士介紹了目前金融領域一些重要立法工作的進展。
中國人民銀行條法司副司長謝丹表示,經過近年來的建設,我國形成了以《中國人民銀行法》《商業銀行法》《證券法》《保險法》等基礎法律為統領的多層次法律體系,對金融細分行業的風險防范和化解作了不同程度的規定,為金融體系穩健運行奠定了制度基礎。但關于金融穩定的整體設計和跨行業跨部門統籌存在不足,相關條款也較為原則,一些重要問題還缺乏制度規范。
她特別介紹稱,2021年3月以來,按照黨中央、國務院的決策部署,人民銀行會同發展改革委、司法部、財政部、銀保監會、證監會、外匯局等部門,起草了《金融穩定法(草案征求意見稿)》,于2022年4月6日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相關部門、地方政府、國際組織、金融機構、行業協會、專家學者等積極反饋了意見,我們認真研究并予以充分吸收。總體而言,社會各界對金融穩定專門立法的必要性有充分共識,普遍認為金融穩定法是金融體系一項重要的法律制度建設,有利于維護國家經濟金融安全和社會穩定,建議盡早出臺實施。”她說。
銀保監會目前正牽頭推進《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修改工作。中國銀保監會法規部副主任杜墨介紹了《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修訂中的四點主要考慮:一是強化公司監管,二是完善風險處置長效機制,三是提高違法違規成本,四是加強金融消費者保護。(?記者 張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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