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布魯塞爾4月12日電 繼對口罩、呼吸機、新冠疫苗等抗疫物資免征增值稅,歐盟12日決定進一步擴大稅收優(yōu)惠范圍,提議對疫情期間歐盟分發(fā)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免征增值稅。
據(jù)歐盟委員會當日發(fā)布的公告,享受免稅優(yōu)惠的“重要商品和服務”包括一系列抗疫物資和服務,如新冠肺炎診斷和檢測原料、個人防護裝備(口罩、呼吸機、手套、防護服、消毒物品)、隔離檢疫設施、臨床試驗、場所消毒等,還包括抗菌劑和抗生素、血液制品或抗體、輻射測量裝置乃至搜救裝備、帳篷、睡墊、食品、衣物等物資。
公告指,一旦免稅措施付諸實施,歐盟機構和實體無需繳納增值稅即可從歐盟內(nèi)外采購上述商品和服務,然后向歐盟成員國或第三方(醫(yī)院、衛(wèi)生部門、救援機構等)分發(fā),從而降低采購成本,緩解歐盟財政壓力。
公告援引歐盟委員會負責經(jīng)濟事務的委員真蒂洛尼的話稱,新冠肺炎疫情涉及方方面面,對歐盟社會造成廣泛影響,歐盟免稅之舉意在快速有效應對疫情,同時確保歐盟為抗擊疫情和經(jīng)濟復蘇提供的財政支持發(fā)揮最大效用。
按照歐盟議事程序,12日歐盟委員會發(fā)布公告后,相關提案將送交歐洲議會征求意見,其后歐盟理事會將進行表決;如順利獲批,免稅期將從今年1月1日算起。
去年4月以來,歐盟已對醫(yī)療設備和個人防護裝備免征關稅和增值稅,以降低口罩、呼吸機等抗疫物資進入歐盟市場的成本,幫助成員國應對新冠肺炎疫情;去年12月,在啟動新冠疫苗接種前夕,歐盟又對新冠疫苗、病毒檢測試劑盒以及與之相關的服務減免增值稅,當時確定的優(yōu)惠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或歐盟公布新的增值稅方案為止。(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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