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注《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二〇三五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持續優化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營商環境,推動有效市場和有為政府更好結合。新階段要從應對國際經貿規則新變化,推動構建新發展格局和中國經濟高質量發展,以及推動形成國際競爭新優勢的高度,通過完善體制機制要素和條件多“點”發力持續優化營商環境。
敲響理念創新“鼓點”,營造多重領先優勢的治理結構。政府應與市場主體和社會主體凝聚共識、建立互信,提升營商環境建設的協同治理能力。要把全面優化營商環境作為全局性、先導性和基礎性工作來抓,把投資的熱度、法治的力度、人才的滿意度、創新的活躍度、國際水平的高度作為評估國際一流營商環境的五個重要維度。要優化產業鏈思維和方法,深化對新業態、新產業的認知,重視發揮新技術手段在“放管服”和營商環境中的重要作用。要緊扣穩定、公平、透明、可預期的要求,遵循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導向,發展和完善系統性、基于科學理論的營商環境評價體系并將之納入國家治理評價體系。
打造體制機制“亮點”,營造多元共治共贏的市場環境。注重發揮政府主導作用,實現政府治理和社會自我調節、企業自治良性互動。要始終堅持市場化改革方向,實行統一的市場準入負面清單制度,提升政府智慧監管水平和信用監管效能。要充分發揮黨委政府和其他治理主體的協同治理效應,積極引導社會力量成立服務企業的專業組織,推動其參與目標與利益整合、權力與利益分配以及協同方案規劃過程。要充分吸納市場主體、行業協會商會的意見,建立健全企業家參與涉企政策制定機制,制定修訂與市場主體生產經營活動密切相關的行政法規、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要緊扣世界銀行及國家營商環境評價指標體系,構建明確的考核機制和第三方評估制度,形成更具獨立性、公信力和有競爭力的評價格局。
破除精細服務“堵點”,營造務實清廉高效的政務環境。著力破除審批服務、投資貿易、創新創業等重點領域的“堵點”,不斷優化營商環境。要持續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審批制度和投資審批制度改革,全面開展工程建設項目審批制度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以及企業各類要素成本和財稅社保負擔。要加快建設全國一體化在線政務服務平臺,推動更多服務事項一網通辦,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政務服務網絡。要高標準打造企業全生命周期服務體系,瞄準企業不同發展階段的需求痛點和發展難點,提供針對性服務,助力產業生態體系升級。
攻克制度保障“難點”,營造平等公正透明的法治環境。注重健全公共法律服務體系,依法平等保護各類市場主體的產權及其合法權益。要貫徹落實《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在法治框架內調整市場主體利益關系,加強社會信用體系及企業信用平臺建設,建立健全守信踐諾機制和失信懲戒制度。要加強產權保護,充分發揮知識產權審判激勵和保護創新的職能作用,積極探索和創新知識產權糾紛化解工作模式,切實保障企業家合法權益。要加快推進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完善多元化糾紛解決機制,為市場主體提供高效、便捷的糾紛解決途徑。
掃除主體需求“痛點”,營造開放包容共享的創新環境。注重以市場主體需求為導向,健全企業綜合服務管理平臺,及時回應、協調企業各方面各層次利益訴求。要打造國際一流創新創業生態系統,把營商環境評價納入創新創業指數報告,針對初創型和高成長型企業,分類制定資金扶持、人才培育等一攬子支持政策,以完整、成熟的金融支撐體系破除融資難、融資貴等企業發展“痛點”。要以本地重點創新中心為抓手,推進與知名國際機構平臺的深度合作,加強與全球主要創新城市和地區的合作交流。要強化企業創新主體地位,促進各類創新要素向企業集聚,鼓勵企業跨界交流、資源共享、信息互通,實現產業和社區共融發展。
(作者:管志利 盧岳華 系湖南省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研究中心長沙市基地特約研究員)
相關稿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