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志敏在獄中
方志敏烈士生命的最后時光是在獄中度過的。在獄中,面對敵人的嚴刑和誘降,他正氣凜然,堅貞不屈,直至英勇就義,始終保持了共產黨人的政治本色和革命氣節。在極其困難的條件下,方志敏一面堅持對敵斗爭,一面本著對黨和人民的事業高度負責的態度,完成了《我從事革命斗爭的略述》《可愛的中國》《清貧》《獄中紀實》等不朽文獻。
“要求筆墨寫我的斗爭經過及蘇維埃和紅軍的建設”
1934年11月,方志敏不幸被俘,囚禁于南昌“委員長行營駐贛綏靖公署”軍法處看守所。入獄之初,方志敏被關押在普通號,與劉疇西、王如癡、曹仰山同囚一室。敵人給他帶了一副比普通囚犯要重10斤的鐵鐐。
方志敏早已將生死置之度外,唯一不能釋懷的就是不能繼續為黨工作。因此,入獄不久,方志敏便主動要求監獄方提供筆紙:“我寫一個條子給軍法處,要求筆墨寫我的斗爭經過及蘇維埃和紅軍的建設,軍法處滿口答應,以為我是要寫什么有益于他們黨國的東西。我在獄中寫下這一本略述,當然是出于他們意料之外的。”
方志敏有了筆墨紙張,寫的第一篇文章就是《我從事革命斗爭的略述》。這是獄中文稿中最長的一篇,有6萬余字。其間寫作曾一度中斷,“停了十幾天沒有執筆,連之前寫好了萬余字的稿子都撕毀了”,但不久仍奮筆疾書,完成了這篇“黨的群眾路線的光輝歷史文獻”。
“手執著筆,一面構思在寫,一面卻要防備敵人進房來”
在獄中,方志敏曾經動員獄友寫作。他寫道:“劉、王兩人常下棋,我對棋是個門外漢,看也無心去看,只是看書與寫文字。我曾囑王寫一寫紅軍的建設,他認為寫好寄不出,沒有意義,不肯寫,仍舊與劉整日下棋。我因他的話,也停了十幾天沒有執筆,連前寫好了萬余字的稿子都撕毀了,后因有法子寄出,才又重新來寫。”這件事情使方志敏清醒地認識到,找到“送信人”是問題的關鍵。
功夫不負有心人。就在這個關鍵的時刻,一個關鍵的人物出現了。他就是胡逸民。
胡逸民也是囚犯,但身份特殊。他早年參加過同盟會,追隨孫中山革命,孫中山逝世時,他是遺囑的見證人和守靈者;他擔任過國民革命軍軍事法官,國民黨清黨審判委員會主席,高等法院院長和南京、徐州、漢口中央軍人監獄的監獄長等職。1934年7月,因國民黨官場傾軋,胡逸民也成了犯人,被囚禁在南昌軍法處看守所。鑒于胡的特殊背景,獄方對胡監管寬松,生活優待,除了不能離開監獄,其他都很自由,連姨太太向影心也帶在身邊。胡逸民在回憶錄中寫道:“我雖是囚徒,卻當面要訓斥牢卒,連所長也得讓我幾分。”
胡逸民目睹了方志敏的入獄。他非常好奇,想了解“共產黨三省蘇維埃主席”究竟是個怎樣的人,于是有事沒事就去方志敏的囚室,接觸多了,從心里敬佩方志敏。他甚至要求監獄“關押方志敏四人的囚室白天不要上鎖,進出方便。我經常到他們的囚室去閑談,久而久之,彼此就漸漸地熟悉起來了。”
為了爭取胡逸民,方志敏與之談了許多話。寫了許多信。
據胡逸民回憶:“我夫人經常帶些吃的東西來探望我,我也拿些給方志敏。我介紹夫人與方志敏認識。有一天,方志敏試探性地問我,能否為他捎一封信,我滿口答應,保證由我夫人送到。”
胡逸民每次去找方志敏聊天,都看見方在寫作,可是有一段時間,方志敏突然擱筆不寫了,胡好生奇怪,問:怎么不寫了?
方志敏嘆了一口氣,說:“寫了也沒用,又送不出去。”
胡逸民答道:“那不見得。如果你信任我,這件事我替你辦。”
“如果先生愿意替我出力,那我將努力地寫好它,寫多少,算多少,鞠躬盡瘁,死而后已。我希望這些文稿在我死后能送交我的同志。”
“我說到做到,請您放心。”胡逸民答道。
方志敏見他答應幫助將文稿送出,越發精力充沛地“重新來寫”。
由于隨時都可能被敵人殺害,方志敏沒有長遠的寫作計劃,只能想起什么就寫什么,而且爭分奪秒地寫。在一篇文章中,方志敏寫道:“何時槍斃——明天或后天,上午或下午,全不知道,也不必去管。在沒有槍斃以前,我應將贛東北蘇維埃的建設,寫一整篇出來。我在這炎暑天氣下,汗流如雨,手執著筆,一面構思在寫,一面卻要防備敵人進房來。我下了決心,要在一個月內,寫好這篇文字。”寫作消耗了方志敏“許多思想和心血”,以至不久,“頭上的白發,差不多增加了一倍”。在短短的6個多月中,方志敏以驚人的毅力和頑強的意志,克服種種難以想象的困難和疾病折磨,完成了近14萬字的重要文章。
“若能越獄出去,當然要用比前加倍勤苦的精神去工作”
自被捕之日起,方志敏就將生死置之度外,“常是這樣笑說著”,“心體泰然,毫無所懼,我們是視死如歸”,對于“國民黨要人們來勸降,雖然知道他們是在放一大堆臭屁,但他不大答話,不與他們爭辯”。對于同是底層的如看守和警衛,“則不放棄一點時機”,一有機會就孜孜不倦地向他們積極宣傳革命道理。方志敏的宣傳工作取得了很好的成果,監獄文書高家駿被他的堅貞品格所感動,對革命產生了同情心,表示愿意為方志敏做些事情。他還答應寫信給在杭州教書的女友程全昭,托她幫助將文稿送出去。到了后來,敵人有所察覺,“看守所的官吏們嚴格禁止看守衛兵到我房來,怕接近我而受到我的煽動。我在此宣傳了10個人來參加革命,將來可望發生作用。未能廣大發展的原因,就是他們將我與許多人隔絕,不能接(觸)”。
同時,他也展現出高度的革命樂觀主義精神:“我們是共產黨員,當然都抱著積極奮斗的人生觀,絕不是厭世主義者,絕不詛咒人生,憎惡人生,而且愿意得脫牢獄,再為黨工作。”
入獄之初,方志敏以為馬上就會被處死,“在刑場就戮的份兒大概要占百分之九十九吧”,后來情況發生變化,他曾產生過越獄的想法。
一天,一個看守前來報告:“報告你一個好消息,你們的案子被拖下來。”
“怎么的,請說明!”
“處里呈了一封公文上去,說你們沒有投降之意,擬定要槍斃;但上面批了下來,卻是‘緩辦’兩字。看來,你們的案子,一時解決不了了。”
過了幾天,看守又來報告:“你們的案子有希望了。”
這個消息讓方志敏產生了更為積極的想法。他寫道:“我不應該利用目前的一切可能與時機,去圖謀越獄嗎?我不應該對敵人施行一些不損害革命利益的欺騙和敷衍,以延緩死刑之執行嗎?應該的,應該如此做去。”“一個共產黨員,應該努力到死!奮斗到死!是的,應該決定!就是這樣決定吧——以必死的決心,圖謀意外的獲救!”
他甚至憧憬著沖出牢籠,繼續為黨工作的情景:“這次若能越獄出去,當然要用比前加倍勤苦的精神去工作,一兩年后,創造幾十縣的蘇區,發動幾百萬的工農群眾起來斗爭,創立幾千幾萬的紅軍,那都是完全可能做到的。”
不久,方志敏積極行動,就越獄征求獄友的意見。獄友認為,監獄“是敵人最鞏固的后方,不容易沖出去”,“無外援是不能成功的”。
方志敏聽取了獄友的意見后毫不悲觀,反而從獄友的話中得到啟發。他寫道:“最苦的就是不知黨的通信處,不能將獄中情形報告黨。請黨來援救,這確是一個極大的困難了。”隨后,方志敏千方百計地與地下黨取得聯系。1935年6月,方志敏終于托人將《給黨中央的信》交給了上海的中共地下黨組織。在該信中,方志敏特別匯報了自己越獄的計劃:
我想,若能越獄,必用盡力量,進行工作,在最短期內,恢復損失了的軍隊并創造大塊蘇區,以贖罪雪恥!我們認為越獄是有極大可能,若得外援,可望成功。但4個月來,都找不到一人來,而中央也不能知道我們的情形,這是我們最感苦悶的事情。
不幸的是,此時革命暫時處于低潮,中央紅軍正進行戰略轉移,無法為獄中的方志敏等同志提供援助。1935年8月6日,方志敏在南昌英勇就義,實踐了自己“努力到死,奮斗到死”的豪邁誓言。
(作者單位:江漢大學馬克思主義學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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