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汽車銷售公司的出納主管,利用職務便利,侵占2000多萬元用于網絡賭博,公司因此瀕臨破產;公司高管、銷售、采購等重點崗位負責人,偽造材料、虛構合同甚至內外勾結,侵占、挪用公司財產,收受賄賂甚至索賄……
內部腐敗問題日益成為民營企業產權保護痛點,相關案件多發。本報記者調查發現,民企內部腐敗涉案人員利用掌握財務、采購、銷售、品牌管理、分配訂單等權力大肆牟利,持續時間長、隱蔽性強,給企業帶來較大損失,有的企業甚至因此深陷困境。
近年來,在紀檢監察、公檢法等部門幫助下,不少民營企業特別是行業龍頭企業逐步加大內控機制建設,對關鍵環節、重點崗位加強監督,著力破解“內賊難防”之困。
出納主管侵占2000多萬元用于網絡賭博
“內賊”多發!福建泉州多家民營企業負責人不約而同談到企業發展的痛點。
泉州一家汽車銷售服務公司出納主管,長期沉迷于網絡賭博,債臺高筑。輸紅眼的黃某為了“搏一把”,將黑手伸向其負責保管的公司資金,采取私自轉賬、委托他人轉賬、取現等手段,侵占公司2000多萬元用于網絡賭博。短短半年時間,黃某血本無歸,導致公司瀕臨破產。
記者從泉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獲悉,2020年以來,當地公安機關破獲涉民企職務犯罪案件346起,移送起訴犯罪嫌疑人236人,挽回經濟損失10億余元。
泉州部分中小企業負責人表示,一方面,內部人員侵吞財產是企業面臨的一大風險,辛苦賺來的錢可能被“蛀蟲”掏空;另一方面,由于內部腐敗的存在,有時為了進入大公司供應鏈或尋求更好的商業合作,還得向對方內部人“行賄”。
“一些公司高管明目張膽向下游的中小企業索賄、要求安排吃喝玩樂,甚至出現公司老板辛苦工作,高管常年在高檔餐飲娛樂場所大肆揮霍的怪象。”一位不愿具名的企業負責人坦言。
去年5月,最高人民檢察院公布一批檢察機關依法辦理民營企業職務侵占犯罪典型案例,涉及銀行保險、電商、連鎖飲品、輪胎制造等多領域民營企業,犯罪人員利用專業知識、相關業務程序、管理漏洞等,侵占、挪用公司資金。
今年1月,騰訊發布的“反舞弊通報”稱,2022年,集團發現并查處商業賄賂、職務侵占等觸犯企業“高壓線”事件70余起,100余人被辭退,10余人因涉嫌犯罪被移送公安機關處理;美團發布的“生態反腐公告”稱,2022年,企業查出重大案件41起,移送司法機關107人,其中涉及內部員工47人,生態合作商等外部人員60人,因廉潔合作問題清退且永不合作的合作商41家。
民企“內賊”緣何多發?為何難防?
盡管涉民企職務犯罪問題多發,但進入法律程序的只是少部分,大多數時候是通過私下協商處理,犯罪成本低、收益大,導致屢打不絕。
公安、檢察機關辦案人員表示,民營企業特別是中小企業不少還是采用家族式和作坊化管理經營模式,企業重要崗位員工多為企業主親朋好友,即使發現存在涉嫌職務犯罪情形,但礙于情面也多選擇私了。個別企業主法律意識淡薄,認為“拿回扣”“收好處”等屬于市場潛規則,不認為構成犯罪。
發現難、取證難也是導致此類問題多發的重要原因。泉州市公安局經偵支隊三大隊大隊長黃志勇介紹,從涉案情況看,民企腐敗案涉案人員絕大多數是公司高管、關鍵崗位負責人、專業技術人員等,行為人對自己主管的業務熟悉,對存在的漏洞、可以“尋租”的環節非常清楚。職務行為與犯罪行為交叉,隱蔽性強,不少是內外勾結,通過表面合法的關聯交易進行。有的打著促銷、發展客戶、廣告費用等名目進行;有的則是現金交易,犯罪持續時間長,不少證據在案發時已經滅失。
有些涉案人員甚至在侵占行為暴露后,以所掌握的公司客戶、技術、市場等機密要挾企業主,最后達成妥協。
此外,從企業內部來看,一些企業沒有建立完善的內控機制,財務會計制度不規范、專業審計督察力量不健全、合同審核不嚴格等,都給民企職務犯罪可乘之機。
共同構筑內部反腐“防火墻”
近年來,民企內部腐敗個案涉案金額不斷加大,受害企業受損利益達上千萬元以上的案件時有發生,亟待加大懲治力度,提升違法成本。泉州市公安局副局長陳建新說,近年來公安機關持續加大打擊力度,破獲一大批民企腐敗案件,一批高管、部門負責人等被判刑,起到了懲治、震懾作用。
部分民企負責人建議打造職業信用平臺,加強員工腐敗的源頭預防。將員工涉及侵占、挪用公司資金,收受賄賂、行賄等納入信用記錄,在行業共享,讓失信人員付出更高違法犯罪成本。
此外,配強審計監督部門也是構筑內部反腐防火墻的有效手段。建立審計監督部門,或借助外部專業力量,對重點崗位、業務環節開展常態化審計監督,有助于規范企業經營管理,逐漸建立所有權經營權監督權明晰、各司其職、“穿透”治理的現代企業制度。
記者調研了解到,近年來,在紀檢監察、公檢法等部門幫助下,泉州一些民營企業特別是行業龍頭企業加大內控機制建設,對關鍵環節、重點崗位加強監督,劍指內部腐敗。
2020年,泉州一家鞋服企業根據公安機關走訪時的建議,成立法務內控部門,并與供應鏈廠商簽訂廉潔承諾書,約定如果供應商向企業員工行賄將承擔違約責任。2022年,公安機關查處了該企業部門負責人收受供應商賄賂100余萬元案件,除了公安機關辦案追繳的賄賂款外,該企業通過上述供應商廉政承諾書中的違約責任一項,從行賄的供應商手中收取違約款達2000余萬元。
安踏集團副總裁李玲表示,集團不僅加強內部審計監督,建立重點崗位負責人輪崗制,還要求供應商簽承諾書不向公司任何人提供回扣、行賄,如果遇到索賄的,向公司舉報可以獲得獎勵。
恒安集團總裁許清流介紹,去年以來,恒安新設風險控制部,緊盯公司廉潔風險點,梳理出多項數據指標,一旦出現異常就要深入調查,“這個部門相當于公司‘紀委’,無論是涉及誰,都要一查到底,設立以來已查處發現多起問題線索,有的還移交公安機關。”
泉州紀檢監察、檢察、公安經偵等部門,均建立了掛鉤聯系企業,常態化走訪企業制度,及時發現異常動向,提升企業防范、打擊職務犯罪水平。
晉江市檢察院檢察長王文龍介紹,近年來,檢察機關聯合25家職能部門成立民營企業合規建設服務聯盟,根據企業申請,走進企業對財務管理、職務廉潔、合同簽訂、商業秘密保護等16個環節進行“合規體檢”,強化監督,堵塞漏洞。(記者鄭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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