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東省人民政府
關于加強海峽兩岸新舊動能轉換
產業合作區建設的意見
魯政字〔2024〕28號
濟南市人民政府,省有關部門:
為加強海峽兩岸新舊動能轉換產業合作區(以下簡稱合作區)建設,推動海峽兩岸經濟社會融合發展,根據國務院臺灣事務辦公室、國家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工業和信息化部《關于設立海峽兩岸新舊動能轉換產業合作區的函》(國臺函〔2021〕103號)精神,結合濟北經濟開發區、濟北臺灣工業園發展實際,提出如下意見。
一、總體要求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新時代黨解決臺灣問題的總體方略,全面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對臺工作的重要論述和對山東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完整、準確、全面貫徹新發展理念,積極服務和融入新發展格局,持續深化新舊動能轉換、推動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服務黃河流域生態保護和高質量發展重大國家戰略。堅持以通促融、以惠促融、以情促融,將合作區納入濟南新舊動能轉換起步區(以下簡稱起步區)、自貿試驗區濟南片區聯動發展區,充分發揮政策優勢和集聚帶動效應,著力打造立足山東、輻射全國的對臺經濟合作優勢平臺、新舊動能轉換創新平臺、國家戰略政策承接平臺,助力新時代社會主義現代化強省建設,推動兩岸關系和平發展、融合發展。
到2025年,合作區范圍51平方公里,合作區建設全面起勢,亮點特色突出,成為臺資集聚的新高地,吸引臺資、關聯內外資企業300家;到2035年,合作區范圍100平方公里,打造先進制造、食品醫藥健康2個千億級產業集群,形成具有合作區特色的現代化產業體系。
二、主要任務
(一)優化發展空間。以“三區三線”劃定成果為依據,落實濟南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對濟陽的定位要求,做好濟陽區國土空間規劃編制,統籌確定合作區農業、生態、城鎮等功能空間,形成規模適度、空間有序、用地節約集約的國土空間格局。保障合作區近期、遠期用地需求。加快推進控制性詳細規劃和村莊規劃編制審批,優化城鄉建設用地布局。實施區域發展戰略,統籌起步區、自貿試驗區、合作區空間布局、產業及功能定位,在發展空間上與起步區實現有效銜接。(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濟南市政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
(二)推動產業聚焦。重點圍繞食品飲料、裝備制造、生物醫藥、電子信息等領域,著力引進一批高科技、高效益、高附加值的臺資企業和關聯度較強的產業配套項目,培育壯大一批優勢特色產業鏈,打造先進制造產業園、食品醫藥健康產業園、對臺交流綜合服務中心“兩園一中心”的合作區產業發展格局。(牽頭單位: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發展改革委、省商務廳;責任單位:省委臺辦、省農業農村廳、省文化和旅游廳、省衛生健康委、省市場監管局,濟南市政府)
(三)提升承載能力。推動優勢產業鏈、供應鏈優化升級,支持合作區、起步區、自貿試驗區濟南片區實現差異化、協同化、集聚化發展。支持合作區與臺灣相關機構和資本采取“區中園”“園中園”模式,合作共建戰略性新興產業、先進裝備制造業、數字經濟“飛地經濟”園區。強化交通基礎設施支撐,統籌推進起步區及周邊路網規劃建設,實現等高規劃、同步建設、互聯互通。(牽頭單位:省商務廳、省委臺辦、省交通運輸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濟南市政府)
(四)開展精準招商。統籌全省招商資源,結合合作區產業布局和主導產業發展實際,著力完善招商機制、拓寬招商渠道、創新招商方式、規范招商政策、優化招商服務,定期舉辦海峽兩岸產業合作泉城論壇活動,組織赴臺商聚集區開展精準對接和產業推介活動,有針對性地承接發達地區臺資產業轉移,推動產業鏈、供應鏈深度融合,支持臺資企業優先落戶合作區。加強與海峽兩岸產業合作區聯盟成員單位的交流,深化與海外臺商臺企的聯系對接。(牽頭單位:省委臺辦;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濟南市政府)
(五)鼓勵科技創新。支持在合作區布局建設省級以上創新平臺,對符合條件的給予相應資金扶持;加強對臺科技合作,大力吸引臺灣地區專業人才進入合作區就業創業;支持引進高端研發機構,對落戶并認定為省級新型研發機構的,按照新型研發機構相關政策給予支持。(牽頭單位:省科技廳;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省稅務局,濟南市政府)
(六)擴大對外貿易。鼓勵合作區企業開展跨境電商,擴大貿易規模。支持合作區利用中國國際進口博覽會、中國進出口商品交易會、中國加工貿易產品博覽會等國家及省市平臺,拓展對外貿易。支持合作區企業投保出口信用保險,加強海外市場風險防范。鼓勵企業積極融入“一帶一路”建設,拓展國際市場空間。(牽頭單位:省商務廳;責任單位:省委臺辦、省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省地方金融管理局〕、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省貿促會,濟南市政府)
(七)拓展內需市場。鼓勵合作區內企業適應“互聯網+”發展和消費升級趨勢,借助電商平臺開展線上市場營銷推廣,支持合作區內企業參加省市區政府部門組織舉辦的線上線下對接活動,拓寬對接內需市場渠道。探索建立合作區臺企聯盟,開展轉型升級、創新發展等專題研討,實現共創市場、共享資源、共同發展。(牽頭單位:省商務廳;責任單位:省委臺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貿促會,濟南市政府)
(八)打造綠色園區。嚴格執行負面清單管理制度,嚴防落后產能、過剩產能和高污染項目向合作區轉移。支持合作區在科技創新、生態產品價值實現、綠色低碳技術應用、標準化創新發展等領域優先開展探索實踐。支持合作區健全有利于綠色低碳高質量發展的財政金融政策,積極爭取將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中央預算內投資支持范圍,鼓勵符合條件的項目申請地方政府專項債券支持。(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生態環境廳、省財政廳;責任單位:省市場監管局,濟南市政府)
三、保障措施
(一)支持項目落地。鼓勵重大臺資及關聯項目優先落地,對符合條件的項目納入省級重點項目,落實國家和省有關政策保障;支持符合條件的臺資及關聯企業在合作區新設地區總部和總部型機構。(牽頭單位:省發展改革委,濟南市政府;責任單位:省委臺辦、省商務廳、省財政廳、省自然資源廳)
(二)做好用地保障。對重點臺資及關聯項目,根據項目層級及相關政策要求,由省市分級分類安排新增建設用地指標;支持合作區開展城鄉建設用地增減掛鉤、城鎮低效用地再開發等工作;支持合作區內工業和公共服務等項目實行長期租賃、先租后讓、租讓結合和彈性年期出讓等靈活供地方式。鼓勵駐園臺資企業建設和運營租賃性住房。(牽頭單位:省自然資源廳、省住房城鄉建設廳,濟南市政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財政廳)
(三)加大資金支持。統籌省級有關轉移支付資金,對合作區內符合條件的項目傾斜,優先支持合作區符合條件的基礎設施、城鄉社會事業和生態環境保護等建設項目申報中央基建投資等有關補助資金。充分發揮省引導基金作用,服務園區發展。(牽頭單位:省財政廳、省發展改革委;責任單位:濟南市政府)
(四)做好金融服務。以企業和項目為紐帶,鼓勵引導金融機構在信貸資金、擔保服務、利率優惠上支持合作區建設,努力為合作區臺資企業提供差異化金融服務。鼓勵臺灣金融機構參與濟臺兩地金融合作。(牽頭單位:省委金融委員會辦公室〔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國人民銀行山東省分行、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山東監管局;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委臺辦、省財政廳、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濟南市政府)
(五)共享國家戰略。除特定財稅政策外,合作區同步享受省委、省政府支持起步區建設發展的其他政策措施,實現平臺資源共享。支持復制推廣國家部委關于支持兩岸產業合作平臺高質量發展政策措施和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各項先行先試政策事項。(牽頭單位:省委臺辦、省發展改革委,濟南市政府;責任單位:省財政廳、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
四、組織實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加強對合作區建設組織領導,將合作區建設重要事項列入省委對臺工作領導小組議事內容,定期研究合作區建設發展重大問題。進一步加強專業隊伍建設,充分發揮合作區管委會職能作用。(牽頭單位:省委臺辦,濟南市政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二)落實主體責任。濟南市政府要切實履行合作區建設工作主體責任,加強對合作區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和協調督辦,進一步加強政策協調、平臺協作、招商聯動、產業互動;合作區管委會要加快組織實施,著力做好規劃制定、重大項目招商、臺商服務、臺青創新創業、營商環境優化等方面工作。(牽頭單位:濟南市政府)
(三)完善工作機制。建立省級合作區建設工作協調機制,省市區聯動,協調解決有關合作區建設的重要事項、重點工作。積極爭取國家部委支持,推動更多兩岸融合發展政策在合作區先行先試。建立市場化招商獎勵機制,支持合作區制定有競爭力的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對合作區重大產業項目、科技創新類項目實行“一企一策”“一業一策”優惠激勵措施。(牽頭單位:省委臺辦、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責任單位:省財政廳,濟南市政府)
(四)強化督導落實。加強對合作區建設工作的跟蹤指導和檢查,建立健全規劃落實、項目實施和營商環境協調機制,及時解決政策落實、項目落地、企業生產經營和臺胞工作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形成工作合力。(牽頭單位:省委臺辦,濟南市政府;責任單位:省發展改革委、省工業和信息化廳、省商務廳)
山東省人民政府
2024年2月9日
(此件公開發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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