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財經2月26日訊?上市公司東華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簡稱東華能源,002221.SZ)2月25日發布公告稱,公司欲退出LPG(液化石油氣)國際和國內貿易業務,擬將在手的8條租期10年的VLGC(大型液化氣體運輸船)和4條租期1年的VLGC委托給新加坡馬森能源經營。而馬森能源則提出,VLGC運營交由專門的船務公司接手更為合適。目前,東華能源已與關聯公司福基船務控股有限公司簽署了委托經營協議,待股東大會通過后生效。
公告顯示,2021年1月東華能源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十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業務轉型及貿易資產剝離預案的議案》,同意公司退出LPG國際和國內貿易業務,專注于綠色化工和氫能源產業的發展,將在手的8條租期10年的VLGC和4條租期1年的VLGC委托馬森能源(新加坡)有限公司(MATHESON ENERGY PTE.LTD.)經營。
在推動落實董事會決議過程中,馬森能源提出,其將專注LP的國際貿易、國內分銷和倉儲業務,VLGC運營交由專門的船務公司接手更為合適。經與福基船務控股有限公司(KEEGAN SHIPPING HOLDING PTE,LTD.)友好協商,遵循“依法依規、自愿平等、互利互惠、共享共贏”的原則,雙方擬簽署關于船隊總體委托經營的協議。
2021年2月24日,東華能源召開第五屆董事會第二十一次會議,審議通過了《關于與福基船務控股有限公司簽署委托經營協議暨關聯交易的議案》,同意與福基船務簽訂《船隊總體委托經營協議》。
根據協議,東華能源將船隊的商務運營,以背靠背轉租方式總體委托給福基船務。截止公告披露日,東華能源VLGC租賃船隊包括三個批次共15艘租入船舶。其中第一批次為5艘1年期期租船舶,到2022年5月31日前到期,租賃價格中部分按固定價格計算,部分按波羅的海指數浮動價格計算;第二批次為8艘10年期期租船舶,到2026年12月31日到期,租賃價格格介于80萬美元/月-105萬美元/月之間;第三批次為2艘10年期光租船舶,至2030年12月31日前到期,租賃價格按固定價格80萬美元/月計算。
此外,東華能源控股股東東華石油(長江)有限公司已經與江南造船(集團)有限公司簽署了6艘VLGC建造的框架協議,其中2艘VLGC已經簽署了建造合同,將交付給東華能源,屆時東華能源將按照協議陸續將相關VLGC委托給福基船務經營。
東華能源介紹稱,福基船務是一家注冊在新加坡的船舶投資、運營管理公司,于2017年6月29日成立,注冊資本約3884萬美元,股東方東華石油(長江)有限公司,與東華能源存在關聯關系。福基船務主要從事船舶制造、投資和貿易;船運物流、銷售和租賃等業務。
截止2020年12月31日,福基船務資產總額約1.42億美元,負債總額約1.02億美元,2020年全年福基船務實現營業收入約245萬美元,凈利潤約103.7萬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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