耿福能在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商標從小了說,是企業的立身之本,從大了說是衡量一個國家經濟與競爭實力的重要標志,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更離不開民族企業和民族品牌的崛起,每一個馳名商標背后凝結著科技、創新、投資、企業誠信和匠心,代表著一個人、一個群體的智慧,并且通過創造的財富所表現出來,商標就是企業的“金山銀山”。
“李克強總理在作政府工作報告時提到,要提升科技創新加強知識產權保護,以及強化反壟斷和防止資本無序擴張,堅決維護公平競爭市場環境,對此,我深有感觸。”全國人大代表、好醫生藥業集團董事長耿福能在接受《中國企業報》記者采訪時表示,商標從小了說,是企業的立身之本,從大了說是衡量一個國家經濟與競爭實力的重要標志,我國經濟已由高速增長階段轉向高質量發展階段,更離不開民族企業和民族品牌的崛起,每一個馳名商標背后凝結著科技、創新、投資、企業誠信和匠心,代表著一個人、一個群體的智慧,并且通過創造的財富所表現出來,商標就是企業的“金山銀山”。
加大商標侵權賠償金額 嚴懲惡意侵權者耿福能代表強調,針對商標惡意注冊的現象,相關國家機關相繼出臺了各種規定及政策予以保護,3月3日,最高法發布《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侵害知識產權民事案件適用懲罰性賠償的解釋》,司法解釋出臺是落實懲罰性賠償制度的重要舉措,彰顯了人民法院全面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的決心,對于進一步優化科技創新法治環境具有重要意義。
但執行中,“不以使用為目的注冊商標”的惡意申請商標的行為仍有發生,相關侵權糾紛嚴重困擾了眾多擁有知名商標的企業,包括華為、京東、五糧液等在內的一大批享譽全國乃至全球的企業均不同程度地遭遇過商標侵權、“惡意申請”及被攀附商標知名度的行為。為此,耿福能代表建議加大商標侵權賠償金額,提高違法成本。
雖然現行法律對商標侵權行為加大了處罰力度,將惡意侵犯商標專用權的侵權賠償數額計算倍數由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提高到一倍以上五倍以下,并將商標侵權法定賠償數額上限從300萬元提高到500萬元。然而,實踐中惡意申請商標攀附他人知名度以及侵犯他人商標權的行為仍屢有發生,對此應當進一步以立法手段加大懲處及打擊力度。
耿福能代表表示,應對惡意侵犯他人商標權的行為人給予信用懲戒,并出臺《關于對知識產權(商標)領域嚴重失信主體開展聯合懲戒的合作備忘錄》,將實施惡意申請商標注冊及商標侵權等行為的主體納入聯合懲戒的范圍,在相關規章和文件中予以明確。
據相關資料顯示,近五年共立案查處商標侵權案件17.8萬件,侵犯商標權類犯罪每年占全部知識產權犯罪的比重均超過80%,在商標侵權形勢愈加嚴峻的情況下,加強商標執法工作已刻不容緩。
耿福能代表強調,還需加強商標注冊審查工作。好醫生藥業也遭遇到這種現象并且深有體會,以“好醫生”商標為例:該商標是2000年9月30日申請注冊,2001年10月28日被國家商標局核準注冊,2010年被商評委(現已統稱為“國家知識產權局”)認定為中國馳名商標。而中國平安保險(集團)股份有限公司名下“平安好醫生”商標于2015年7月30日才提出申請。根據商標法、《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平安好醫生”商標不應通過初審及獲得注冊。此外,“好醫生”品牌已經擁有35年的歷史,在醫藥行業內有很高的知名度和美譽度。相關主體在明知道商標知名度的情況下,仍然不斷申請和使用“平安好醫生”商標,足以證明其攀附商標知名度的主觀惡意。
建議切實加強商標注冊審查制度,不斷提高商標執法水平,嚴格把好商標審查人員準入機制,建立商標審查資質制度、商標審查終身負責制度和終身責任追究制度,強化執法監督。
耿福能代表表示,商標惡意注冊及侵權現象不斷發生的原因在于,除了部分主體故意實施不正當行為之外,相關主體沒有得到良好的普法教育也是重要原因之一。
完善商標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耿福能代表強調,民族崛起要靠民族工業,民族工業仰仗民族品牌,商標是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一環,既是極其重要的具有經濟價值的無形資產,也是市場經濟發展的重要驅動力,因此,保護商標刻不容緩。
隨著我國經濟持續快速高質量發展,創新能力不斷增強,知識產權在經濟社會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商標權作為知識產權的重要組成部分,在企業發展過程中也發揮著至關重要的作用。
耿福能代表表示,為了保護商標特別是知名商標所有者的權益,我國商標法規定了商標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商標侵權懲罰性賠償是有效遏制商標侵權行為的重要手段,這既能讓侵權行為人承擔權利人損失數倍的賠償責任,也能夠提升商標人維護自身權益的積極性。
據了解,實踐中,適用商標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面臨執行難的問題,侵權懲罰性賠償中的“惡意”、“情節嚴重”判斷標準較為主觀,在具體的適用及認定中存在較大的爭議,導致司法實踐中難以有效確定,也使得商標侵權懲罰性賠償的立法目的無法得到有效實現。
為此,耿福能代表建議加強對馳名商標的保護,建立、完善和維護馳名商標數據庫制度。對市場上各種損害馳名商標商譽行為予以打擊,前移打擊惡意注冊的關口,加強對惡意商標申請的監測,杜絕已被駁回商標再次申請從而獲得初審公告的情況,以支持推動品牌經濟健康發展。
明確商標侵權懲罰性賠償制度中關于“惡意”、“情節嚴重”等規定的認定,對如何確定商標許可使用費的合理倍數應予規定,以明確賠償費用,優化商標審查注冊流程,對商標法第四條規定的不以使用為目的惡意申請商標注冊行為進行細化,要完善商標侵權懲罰性賠償數額的規定,對惡意侵犯他人商標權的,不設置處罰賠償限制,以遏制層出不窮的商標侵權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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