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續打造更優營商環境(大督查在行動)
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續優化營商環境,是穩住經濟大盤的內在要求,是激發市場主體活力的重要舉措。今年以來,各地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部署,持續打造更優營商環境,在復雜嚴峻的環境中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
改革成效怎樣?群眾和企業還有哪些期盼?近日,國務院19個督查組奔赴各地實地督查,堅持問題導向,立行立改,推動政府職能轉變,進一步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
放管結合,優化服務
市場主體活力更強
時間對企業發展至關重要,全面提高審批服務效率,企業就能“多用時間跑市場,少花工夫辦審批”。
在黑龍江省綏化市,為了讓新設立企業項目建設審批手續辦理提速增效,綏化市把新設立企業項目建設從注冊登記、涉建審批到竣工驗收全過程設計成14個站點的“地鐵運行圖”。
第三督查組了解到,隨著“地鐵運行圖”不斷迭代升級,新設立企業項目建設審批手續辦理由34個環節壓減至14個環節,辦理時間由157.5個工作日壓縮至69個工作日,提交材料由120份縮減至58份,企業辦事成本平均減少近60%。
急企業之所急,解企業之所需。第十三督查組了解到,廣西壯族自治區崇左市將“政銀合作”延伸至金融信貸領域,將市場主體信用監管信息和知識產權質押融資需求推送給各金融機構,各金融機構結合企業信用狀況、需求意向提供知識產權質押融資信貸支持。目前,已有3家企業通過“政銀合作”辦理知識產權質押融資,獲得銀行質押融資2150萬元。
督查組發現,各地在推行柔性執法、包容審慎監管上有待加強。
“就因為未標注‘網絡經營’4個字,我們被罰了10630元。”根據廣東省東莞市一家拉面館老板提供的線索,第十二督查組奔赴東莞市洪梅鎮明察暗訪。調查發現,當地執法部門存在執法行為不規范、行政處罰容錯糾錯機制缺失等問題。督查組建議,執法人員應立足實際,采取處罰與教育相結合的方式,探索包容審慎執法。
離開東莞的路上,督查組收到線索人發來的信息,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通知他撤銷處罰決定,不予行政處罰。當地政府還表示,將按照規定給予適當經濟補助,助力企業紓困發展。
數據共享,政策公開
辦事更快更方便
以往,新生兒父母往往要跑多個部門,遞交不同的材料。“現在只需登錄‘閩政通’APP,填一張表單,交一套材料,孩子的6項證件就能辦齊,還能郵寄到家。”前不久,福建省龍巖市的溫女士不出家門就實現了“出生一件事”一次通辦。
第七督查組在福建省了解到,福建省加強跨部門業務信息共享,累計推出4926個“一件事”政務集成服務改革套餐,讓群眾身邊事辦得更快更方便。
第十七督查組在甘肅省發現,甘肅省推動更多政務服務事項“網上辦”“掌上辦”,戶籍戶政、社會保險等惠民便民類政務服務事項均可在“甘快辦”移動應用平臺辦理,全省平均“網上可辦率”達到94%以上。
第十四督查組在云南省看到,昆明市在市縣兩級政務服務中心、商圈、社區等人流密集場所,設置了24小時自助服務區“e辦通”,目前已上線12個部門的186項與企業群眾息息相關的政務服務事項,實現企業群眾辦事自助辦、就近辦、跨省通辦,24小時全天候政務服務“不打烊”。
優化政務服務,加強數據共享,高效便捷的政務服務正在惠及廣大農村群眾。第八督查組在江西省了解到,當地在“贛服通”平臺設立“農業農村服務專區”,上線涉及農村群眾和涉農企業高頻服務事項30項,創新將“農村宅基地審批”接入專區。全國農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試點縣余江區、永豐縣等地的聯合審批模塊目前已受理農戶建房申請1000余件。
優化營商環境,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
第五督查組了解到,為推進政務服務標準化、規范化,4月30日,江蘇省“12345”平臺試運行“熱線百科”,針對公共安全、社會保障等民生關切領域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文件,精心提供了2.54萬對熱點問答、3.08萬條政務信息,供企業和群眾隨時查詢使用。
標準統一,制度完善
市場秩序公平公正
打造公平公正營商環境,要加快破除市場隱性壁壘,清理妨礙統一市場和公平競爭的各種規定和做法。
“我在網上買了一臺燃氣熱水器,但因為不在住建局的備案目錄里,燃氣公司就不給通氣。”收到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市民反映的情況后,第二督查組調查發現,當地住建部門對進入呼和浩特市的燃氣器具以備案之名行審批之實,變相設置了經營銷售門檻。督查組督促立即整改,當地已于9月1日起取消燃氣器具備案登記。
第六督查組在浙江省麗水市發現,麗水市下轄龍泉市在工程招投標中設置異地建筑業企業在當地開設公司的市場準入障礙。督查組督促當地主管部門,加強對工程建設項目各環節的日常監管,逐一排查招標文件中的地方保護條文,消除對投標企業設置的各類不合理限制和壁壘。
第十五督查組在西藏自治區日喀則市發現,日喀則市印發的有關文件要求實施招標代理機構及其從業人員信用評價“積分制”政策,引導招標(采購)人按照信用評價積分結果選擇代理機構,存在政策出臺不規范、政策要求排他性等問題。收到督查反饋意見后,日喀則市立行立改印發補充通知進行澄清和糾正,進一步科學有序規范招標(采購)市場。
第十八督查組在青海省發現,青海省政府印發的部分文件直接指定國有企業作為有關工程建設項目的責任單位,不利于維護公平有序的市場環境。收到督查反饋意見后,青海省政府立行立改廢止了相關文件,并全面排查清理妨礙公平競爭的政策措施。
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各地加強法治政府建設,以法治手段保障各類市場主體。
第一督查組了解到,山西省制定出臺了《山西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優化營商環境工作進入了法治化、規范化軌道。同時,還配套出臺地方性法規和政府規章,為優化營商環境工作保駕護航。
督查中,督查組發現有些地區將優化營商環境納入黨政領導班子政績考核,壓實各級干部服務優化營商環境的職責。以評促改、以評促建本是好意,但有些地方考核指標設置不科學,給基層干部徒增負擔。
第十督查組明察暗訪后發現,湖北省武漢市營商環境指標考核存在指標設置不合理、信息共享滯后等問題,基層疲于應對。督查組督促當地,以企業滿意為導向,突出重點,及時優化營商環境考核指標體系和方式,采取數據自動抓取等做法,減輕基層數據填報壓力,騰出更多精力抓落實、促發展。
(記者葉傳增、羅珊珊、喻思南、韓鑫、楊彥帆、劉曉宇、畢京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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