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4日,以“聚力企業綠色變革,助力產業低碳發展”為主題的第十九屆中國企業發展論壇暨2021年度中國企業十大新聞揭曉儀式在北京舉辦。會議同期,首屆中國企業法治峰會隆重舉行。
《法治日報》社黨委書記、社長邵炳芳出席會議并發表演講。
以下為演講的主要內容:
2021年是極不平凡的一年,大發展、大變革、大調整仍在激蕩中相互交織,傳統產業的轉型升級和高質量發展,新冠疫情帶來的發展挑戰以及國內外部監管環境和監管規則的不斷變化,都給各行業的企業帶來不小的壓力。面向未來,這些變化日益變得常態化、持續化,對于企業來說,在應對外部挑戰的同時,如何練好內功,如何在面向未來的法治中體現自身價值,需要進行深入的思考和實踐。
在此背景下,中國企業發展論壇舉辦首屆中國企業法治高峰論壇,邀請來自不同領域的專家相聚于此,共同探討如何應對外部挑戰,如何在進一步推進企業高質量發展過程中發揮法治的積極作用,既立足當下,又經略長遠;既有理論價值,又有實踐意義。
法治作用的發揮,一方面體現在營商環境的優化。習近平總書記強調指出,“法治是最好的營商環境”。這一重要論斷是對法治與市場關系的深刻認識和全面把握,為優化營商環境,支持市場主體平等競爭、蓬勃發展指明了方向。法治化營商環境的打造,需要國家和社會、政府和企業各方面的共同努力。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國把平等保護貫徹到立法、執法、司法、守法等各個環節,用法治之手為各類市場主體架起了一張“防護網”,讓營商環境更溫暖,企業經營更有安全感。中央和地方推出的一系列優化營商環境的舉措,重視民營企業家的財產安全感,強化政府的契約精神和誠信精神,建設誠信法治政府,改善企業投資的營商環境;整體統籌,系統推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打造便利化營商環境;突出公開透明、可預期、依法平等保護原則,打造法治化營商環境;參照國際營商環境評價標準,充分發揮區位優勢,打造國際化營商環境。
法治作用的發揮,另一方面也體現在公司治理結構的完善和合規管理的深化。近年來,中央先后出臺法治國家、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建設實施綱要等綱領性文件,從頂層設計層面給企業未來的法治建設提供了根本的遵循。國務院、國資委、發改委出臺相應指引,最高人民檢察院在涉案企業合規改革方面也邁出了堅實的步伐。檢察院從早期試點案件主要涉及中小微企業的輕微刑事案件,到上市公司、國有企業、大型民營企業被納入合規考察對象,從改革初期大而全的合規體系,到專項整改,在試點范圍、整改內容上都有了實質性的改變。這些都要求企業認識并抓住趨勢,加強合規管理,加快提升依法合規經營管理水平,為未來企業健康、持續發展提供堅強保障。
(本文整理自邵炳芳在第十九屆中國企業發展論壇暨首屆中國企業法治峰會上的演講內容,未經本人審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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